江苏,镇江。王女士和丈夫陈某结婚二十年了,自从孩子出生后,王女士一心扑在家庭上当起了全职太太。多年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王女士起诉离婚,最后竟判陈某付给王女士200万家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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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和陈某在1999年结婚,那时候家里虽然不太富裕,但是夫妻二人感情极好,随后王女士先后生下一女一子。

有了一双儿女后,一家四口的日子越来越幸福了,王女士为了更好的照顾丈夫和孩子,在生下孩子后就辞职在家做起了全职太太

但是随之烦恼也跟着而来,因为王女士的辞职,养育一家四口的重担都落在了陈某身上,为了一家老小能过上好日子,陈某考虑再三,最后辞了职经商去了。

经过几年的奋斗,一家人的日子越过越好,陈某的生意越做越大,混的风生水起,他虽不常在家,但每个月固定给妻子王女士生活费,王女士也安心在家照顾孩子料理家务,不给陈某任何后顾之忧。
然而,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随着陈某越混越好,他面临的诱惑也越来越多,很快,他被外面的年轻漂亮女孩所吸引。

纸包不住火,尽管陈某有意隐瞒,王女士还是知道了这件事情,她跟陈某哭过闹过,什么办法都用过了,陈某就是不肯改过,夫妻二人渐渐形同陌路。

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庭,王女士选择隐忍不发,只要陈某每个月固定给钱,肯对孩子们好,她都忍下了,从此家里虽然相安无事,但是王女士和陈某却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就这样一晃女儿已经成年,儿子也长大了,陈某也事业有成,王女士认为自己终于可以不必再为了孩子忍受下去,于是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家产。

审理时,王女士诉说自己二十年来的付出,原本她也有工作,只是为了家庭才选择辞职在家,带孩子操持家务,二十年间从没闲着,也正是因为有她稳定后方,陈某才能放心大胆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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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虽然风光了,但是她因为多年在家,导致自己无工作无稳定收入,所以现在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可以依法分割财产,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后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可起诉后依法判决。

女女士在家带孩子,没有出去工作,是可以分割财产,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基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离婚分割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王女士没有工作也能分财产的。

经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两人自愿离婚。婚生女已成年,婚生子由陈某抚养并随其共同生活,王女士不需要承担婚生子抚养费。

王女士对婚生子享有探望权,具体探望时间、地点、方式,由双方协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一套商品房归王女士所有。买的商铺王女士和陈某各分得一间,离婚后,陈某自愿补偿王女士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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