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杜女士占用邻居车位两个月,邻居多次要她将车子挪开却不理会,几天后车子上被扔满垃圾,杜女士气愤报警:邻居太不讲道理了!
杜女士夫妇几年前买了一辆车,当时小区的车位还没有进行划分,于是杜女士就将车子停在一个离自己家比较近的车位上,这一停就是四五年。
几年后小区进行整顿,所有的车位被收了上去又重新进行了分配。原来的车位并没有分给杜女士家,对此,杜女士感到不太满意,她觉得新分配给她的车位太远了。
于是,杜女士没有挪车,还是将车子停在了原来的车位上。几天后,保安打电话给杜女士,要求她将车子停到自己的新车位上去,将原来的车位还给邻居。
而杜女士却充耳不闻,依然将车子停着不动,对此保安也感到非常无奈。因为划分车位涉及到一个小区的人,如果人人都想要挑有利于自己的车位,那不是乱套了。
但是杜女士还是不肯罢休,就这么着,时间就过去了一个多月。杜女士图方便占着邻居的车位自己是开心了,但是邻居却表示非常闹心。
在这一个多月里,邻居每天是有自己的车位不能停,每天下班还要满小区转悠着找车位,这换谁都要发火。于是,邻居多次打电话给杜女士,要求她将车子挪开。
但是杜女士表示,等保安给她划分了让她满意的车位以后她再挪车,再说了,她已经在这个车位停了四五年停习惯了,干脆让邻居停到保安划分给她的那个远的车位上去好了。
邻居听了杜女士的回答后非常生气,车位不是他划分的,既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车位,就应当遵守规则去停车,就算杜女士对自己的新车位不满意,可是跟他有什么关系?
邻居越想越生气,在电话里就和杜女士吵了起来,双方没有谈拢最后不欢而散。杜女士以为这次又跟以前一样吵两句就算了,于是也就没有放在心上,照样停好车去上班了。
然而,当她下午下班回家的时候,却吃惊地发现,自己的爱车上竟然被扔满了垃圾。看到自己干净整洁的爱车变成了这个样子,杜女士有点崩溃。
这还算,当杜女士仔细查看自己的爱车时,发现车身上还有好几处被砸凹陷了进去。看得出来,扔垃圾的人应该是心有怒气,扔垃圾的时候非常用力。
杜女士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邻居,因为当天在电话里吵架的时候,邻居曾经表示,如果杜女士再不挪车,一切后果她自负。不过杜女士当时并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自然也就没有挪车。
因此杜女士认定,一定是邻居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才将垃圾扔在她的车子上。她觉得邻居实在是太不讲道理了,就算车位真的是邻居的,双方就不能坐下来好好商量吗?
而当邻居听说杜女士的车子被垃圾砸了一事之后,却表示不是自己扔的,他对此并不知情。邻居表示杜女士占用他的车位不肯挪车,他确实是非常生气,在电话里的时候骂了几句,但是说的都是气话。
杜女士占用邻居的车位不肯挪车而被垃圾砸车,那么杜女士该如何解决这件事?
一、杜女士的车子到底是谁砸的?
杜女士觉得一定是邻居砸的,因为他们之间为了车位本身就有矛盾。而邻居却否认了此事,表示自己只是随口说说。
民事诉讼明确提出谁主张谁举证,因此杜女士如果指认是邻居砸的车,那么就应当拿出证据来。事后,杜女士也去查看了事发当时的视频。
不过杜女士发现视频中砸车的男子她并不认识,这让她有点犯了难。杜女士一气之下报了警,她希望能够查清楚砸她车子的到底是谁,再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二、杜女士的车子因为占用邻居车位而被砸,她可以依法维权吗?
1、《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本案中的杜女士虽然将车子停在他人的车位上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杜女士对于自己的车子依然享有全部的权利。
2、《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杜女士的车子因为被人扔上垃圾导致损坏,作为车子的权利人,杜女士有权要求扔垃圾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向杜女士车子扔垃圾的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1、如果经过查证,确实是杜女士的邻居扔的垃圾,邻居应当承担责任。尽管杜女士占用他的车位确实不对,但是邻居向杜女士的车子扔垃圾导致车子损坏,也是不对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具体到本案,杜女士作为被侵权人,自己将车子停在邻居车位上长达两个月,自己的行为也存在过错,因此邻居的责任可以减轻,只需要承担部分赔偿。
2、如果不是邻居向杜女士的车子扔的垃圾,那么该名扔垃圾的男子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杜女士的车子被垃圾砸坏,根据以上法规,扔垃圾的男子应当根据维修价格进行赔偿。
那么,您认为到底是谁扔的垃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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