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依法向线索提供人狄某杰(化名)发放了执行悬赏金人民币二十一万余元。

2021年12月,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深圳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偿还原告长沙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363万余元及利息、违约金等,被告史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各债务人均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2022年6月,长沙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开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开福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未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开福法院向社会公众发出了《执行悬赏公告》,载明: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金额的15%予以奖赏。

悬赏公告发布后,线索提供人狄某杰(化名)提供了一条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史某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有可供领取的执行案款,根据该举报线索,本案成功执行回案款人民币1414246.77元,并依法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同时,按照申请执行人在《执行悬赏公告》中的承诺,开福法院向线索提供人狄某杰发放悬赏金212137.02元。

在此次执行中,开福法院面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局,通过执行悬赏成功打开了局面,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邱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