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正义多杀狗”吗?下一句充满了讽刺意味,现在却成了名言,羊肉味道不好,只有狗肉才是老百姓最喜欢吃的肉。狗不像猪、牛、羊那么难养。吃一点剩菜就可以喂它们,还能帮主人看家,所以家家户户都有狗。
古代没有动物保护意识。狗在他们眼里就是食物,于是衍生出杀狗这个职业。这个职业就是“屠狗”。刺客高渐离曾是屠狗人,《史记》记载:“自从荆轲来燕,爱燕高渐离的屠狗人善筑。”另一个叫樊哙的人曾经是一个屠狗者。”
狗兔天天杀生向来被人看不起,但尽管如此,他们心中并没有怨恨,反而非常正义。荆轲刺秦王失败,被他手下所杀作为好朋友,高渐离完成了荆轲的遗愿,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再次进宫刺杀秦王,虽然也失败了,但他对朋友的执着让人感动,樊哙也是如此.刘备在“鸿门宴”遇到危险,挺身而出带走了刘备。对联上联说,“世代狗日,杀于义”,意思是说忠义的人多半是从事卑微职业的普通人。曹学佺之所以这么说,还有其中包含一个故事。明代,桂林封地内的皇亲国戚掀起了养恶犬之风。他们没有照顾好他们。他们总是让恶犬随便咬伤路人。怕皇亲国戚的身份,不敢告状,就算状告地方官府,也不敢管,只得吃哑巴之苦。
1595年,21岁的曹学佺出任广西右侍郎。他遇到了一个书生被皇亲戚的恶犬追杀的案例。不管他跑多快,两条腿的速度都比不上四条腿。很快,那只恶狗跳了起来,咬住了他的脖子。就在恶狗要咬他脖子的时候,一个屠夫看不下去了,对着恶狗挥刀砍死了恶狗。
那些皇亲国戚的家奴,看到狗死了,回去肯定会负责的。他们把屠夫和狗的尸体带到了官府,让官员评判屠夫的生死。审理此案的官员是曹学佺。曹学佺为官公正严明,没有为了恶狗主人而偏袒家奴。他依法宣判屠夫无罪释放,并要求皇亲国戚赔偿书生的医药费。皇室亲属肯定不服曹学佺的判决,让他择日重审,但重审几天后,事情发生了惊人的转折。
曹学佺重审的时候,秀才居然当场改口,说自己那天是在玩皇亲国戚的狗,屠夫胡乱杀了狗。曹学佺看着秀才仿佛几天后变了样,猜到自己很有可能被皇亲国戚收买了,稍微受到了一点惩罚。被打了几次之后,秀才觉得自己坚持不住了,就承认是皇亲国戚收买了他。曹学佺大怒,将秀才判给皇上。亲人是狗,屠夫依旧无罪。
曹学佺在审理完此案后,心情十分沉重。他自己也是读书人,也是进士,却没想到,同样是读书人的读书人,竟然把书本上学到的礼义廉耻统统忘记了。被出卖后,他又气又恼,便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对联:“每逢义屠狗多,多是忘恩负义的书生”。
曹学佺故事中的书生,和北大钱立群教授口中的“精致利己主义”很像。他说的精致利己主义是大学里智商高、世俗、世故的人,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旦他们掌权,他们的危害将超过一般的贪官。
千老说的对。大学里的一些学者太世俗和世故。他们背离了读书学习知识、明辨是非的初衷。他们学习是为了更好的金钱和权力。这些人一旦毕业走入社会,很可能会像文中的人才那样,哪怕只有微薄的利益,也能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他们的智商也很高,比一般的坏人更善于伪装。别人不一定能认出自己的真面目,如果身边真的有这样的人,想想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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