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周朝灭亡以后,分封制便在秦朝时期遭到废除,改而被郡县制所代替。但是,在汉朝初年,出于维护自身政权稳固的目的,汉高祖刘邦却选择了采取郡国并行制的方式来管理全国。

但是,这种堪称逆历史潮流的管理方式却在汉朝前中期带来了巨大的麻烦,甚至几乎将汉朝中央政府改朝换代。因此,对于汉朝初年所实施的郡国并行制度我们往往需要通过正反两个方面来看。

一、汉朝建立初期的背景要求封国的出现

1、秦朝的快速灭亡引发了刘邦的警惕

在结束长达数百年的春秋战国乱世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王朝——秦朝正式建立,这也掀开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新一轮篇章。

但是,与秦朝在其建立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强大鼎盛相反,秦朝在建立短短不过十几年后便迅速走向灭亡,这不得不让包括汉朝在内的诸多王朝和政权都反思其中的问题和原因,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争论也由此再度成为朝堂上的热门话题。

在秦朝建立之时,秦始皇在认真听取李斯对于分封制“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的评价后,毅然决然地实施了郡县制,甚至不惜采取焚书的手段来表明自己对这一制度的坚持与决心。

但是,也正因为秦朝并没有选择将自己的宗室子弟分封为诸侯,使得秦朝政府在镇压项羽和刘邦等人的起义中呈现出一种孤军奋战的姿态,没有其他额外和多余的力量来帮助自己,这无疑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另外,相比于才在秦朝实施了不过十几年的郡县制,分封制却在周朝时期盛行了长达数百年,是一种统治阶级内部平衡利益的有效方式,成为了其内部的一种普遍共识。

此时秦朝用郡县制将分封制代替,也在很大程度上触动了他们的利益,并最终使他们不愿站在秦朝这一边。在这样的情况下,刘邦自然不能视这样的先例为无物,并最终采取了郡国并行制度。

2、楚汉争霸的恶劣局势使分封制成为重要的政治手段

在楚汉争霸初期,当时的整体局势其实对刘邦来说是相当不利的。初期,项羽已经凭借自己强大的军事实力成为各诸侯间公认的霸主,刘邦则只能被其分封到汉中这个起初被其轻视鄙夷的地区,双方的实力差距实在不能算小。

此外,就算从年龄来看,楚汉之争时的刘邦已经是年龄高达五十岁的老人,项羽却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这无疑更加深了刘邦的危机感。

因此,为了获得战争的胜利,刘邦对那些愿意投靠自己的人给予了极为丰厚的功名利禄赏赐,将他们分封为诸侯便是这种丰厚赏赐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正是借助这些手段,刘邦成功打败项羽、建立了汉朝。

但是,当建立汉朝以后,刘邦又着手了对于异姓诸侯王们的清理。毕竟相比于和自己有血缘姻亲关系的刘姓宗室子弟来说,那些拥有极高权势的异姓诸侯王终究还是更让人不放心一些。

因此,在汉朝建立后不久,彭越、英布和韩信等人纷纷被诛杀,除了对其统治没有威胁的长沙王仍然存在外,其他异姓封国都被刘邦用刘姓宗室子弟所代替。

同时,采取这种方法也能够让更多的刘姓宗室子弟享受到足够的荣华富贵。在这样的情况下,汉朝初期全国将近一半的土地都被分封给了诸侯们。只是,后面出乎刘邦意料之外的是,这些诸侯不但没有成为拱卫汉朝政府的帮手,反倒几乎导致汉朝政府的灭亡。

二、西汉诸侯们普遍拥有较高的权势

1、诸侯国内部的自治权较高

虽然相比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西汉时期的诸侯们在权力上有所不如,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是任由中央政府宰割的羔羊。事实上,西汉初期的诸侯们在本国内部的自治权之高仍然是不可忽视的。

从纪年来看,西汉时期的诸侯们仍然沿袭了周朝诸侯的习惯,在本国内部不采取周天子纪年,而是自用本国内部的纪年。在记录楚元王交的情况时,史书当中是采取的“即位二十三年卒,子夷王郢立。夷王四年卒,子王戊立”,其中楚元王二十三年便是汉文帝元年。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纪年记录方式在《史记》和《汉书》当中都有着大量体现,说明这种方式是获得了人们普遍认可的。虽然不同的纪年方式本身并不重要,但这从侧面确能反映出当时诸侯王们的地位之高。

其次,在分封制初期,刘邦便下达了“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的规定。

意思就是诸侯内部除了御史大夫和王国相这两个官职极高的职务需要得到中央政府的任命外,其余职位在诸侯国内部的设立、废黜和选用的事情,中央政府一概不得过问。

但是,由于在现实的实施当中,诸侯们往往骄纵肆意,汉朝中央政府又没有足够的力量对他们实施制裁,最终导致中央政府在诸侯国内部派遣的官员遭到驱逐乃至诛杀都是常有的事,那些原本被设置用来限制和监督这些诸侯的条文和规定就变成了一纸空谈。

另外,诸侯国内部还有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力,那便是经济权。不同于郡县这种需要将管辖范围内大部分财政收入都上交的中央的行政单位的,诸侯们在本国内部所收取的税收却是完全由本国自己支配,甚至还可以肆意开采本国内部的资源而不用对中央付出任何代价。

或许对于那些境内贫苦、资源稀少的诸侯国来说,这一点并算不得什么,但对于吴国、梁国这种大型诸侯国来说,这一特权却给予了他们极大的操作空间。

他们一方面利用这些丰厚的财富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奢华无比,甚至其排场达到了和皇帝一样的地步,另一方面则是用这些金钱暗中加强自己的力量,扩张自己的势力,为日后的谋反做着准备。

最后,对于诸侯们来说,他们在本国内部的军事权也是很少受到西汉中央政府干预的。虽然在汉朝初期,汉朝政府规定只有在持有中央虎符的情况下,诸侯们才能够被允许发动军队,但这种规定却在实际执行中被丢在一旁。

诸侯们不仅在平常时候便注重于加强本国内部的军队建设,以应对任何不时之需,同时完全可以在不告知中央的情况下便发动军队,如的当时胶东康王在听说淮南王准备谋反时,便做出了私自建造战车以响应起叛乱的举动。

因此,西汉初期中央政府和诸侯间其实是呈现出一种相互独立乃至对立的姿态的,甚至达到了一种互相刺探情报的地步。

2、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几经波折

从汉朝立国开始,汉朝统治者便采取了以孝治国的思想理念,即将孝道作为整个国家和社会伦理等级秩序运转的基本核心,这也是历代西汉皇帝的谥号中都带有一个孝字的原因。

虽然西汉地方和中央的关系一度十分紧张,但从血缘和宗法上来看,中央的皇帝和地方的诸侯却都是出自于刘邦的父亲,也就是刘太公这一脉,可谓是真正的同根同种。

因此,选用孝这一理念来作为制衡和管理地方诸侯们的道德枷锁,就变成了调解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有效方式,如当刘邦去世后,汉惠帝刘盈便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修建刘邦的宗庙以让诸侯们祭祀,其中便具有用宗法限制他们的目的。

然而,随着时间的发展,中央和地方的统治者却再经过几代人的更迭后,血缘和感情变得淡薄,关系自然也疏远起来,他们的对立由此变得更为激烈。

在汉景帝继位后,他们之间的矛盾在晁错的削藩政策下彻底爆发出来,以吴王刘濞为首的地方诸侯王们掀起了反抗西汉中央政府统治的大旗,这就是著名的七国之乱。由于地方诸侯们在本国内部拥有较高的自治权。

经济的雄厚让他们足以培养出数量众多的军队,使得他们在起兵初期爆发出了极为强大的实力,一度让西汉中央政府陷入危局。当然,这场战争的胜利为西汉政府所带来的成果也是极为丰厚的,那便是困扰了的西汉数十年的地方坐大问题被彻底解决,西汉中央政府的集权也终于真正完成。

四、总结

或许刘邦万万没有想到,当初在他看来能够保障西汉政权稳固的分封制,却在此后困扰了西汉统治者数十年,直至在汉景帝时期为西汉带来了巨大的灾难。虽然七国之乱的胜利是可喜可贺,但其中西汉政府所付出的代价却也是不可忽视的。

纵观中国历史,似乎自秦朝以后,每一次分封制的出现都会带来政局的颠覆,西汉的七国之乱如此,西晋的八王之乱如此,明朝时期的靖难之役同样如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分封制确实是一种不符合历史时代发展潮流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