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李先生晚上11点开车进小区被拦住,按喇叭持续几分钟后,突然天降一块比脸大的石头砸向他的车子天窗,吓得他赶快踩油门跑了。

李先生是某小区的一名业主,晚上11点开车进不了小区,保安让他把车停到临时车位,李先生不愿意,僵持好一会,他钻进车按喇叭逼他们开门。

当李先生的车喇叭声持续几分钟后,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一块比自己脸还大的石头砸到车子全景天窗,石头碎渣四处乱溅,他一脚油门赶快离开小区门口。

李先生看到车的天窗被砸得稀碎,要花好几千元的维修费气坏了,他决心一定要找出这个人,就报了警。

然而,在千户居民的小区找出扔石头的人谈何容易,李先生认为发生此事,是小区串通业主故意砸他的车。

李先生表示,小区的管理很差,停车毫无章法,车位对外放开,才使他没法停车。由于没合适位置停车,他们还多次将自己的车子拖走。

他认为该小区治安也很乱,自己的车轮胎总是被莫名其妙扎破,车身上经常出现被钥匙划过的痕迹,动不动车子就被贴满海报。

看来李先生也是满腹怨言,然而,小区大部分业主的说法又有所不同。

业主们七嘴八舌表示,李先生在小区很有名气,他经常把车停到消防通道,有时一停好几天,有时堵住别人的车。通知让他挪车,他心情不好就直接挂断不配合,耍牛气是常有的事。看来大家对他也是意见很大。

另外,小区的一番话,也让人对李先生有了更进一步的看法。

小区表示,由于李先生经常乱停车,特别是把消防通道和草坪当成停车点,每次跟他沟通都特别费劲,通知挪车更是经常不配合,没办法只能把他的车拖走。

后来,小区实行科学管理,安装了门禁系统,像李先生这样乱停车次数太多,累积到一定程度就自然被门禁识别并拉黑。

原来半夜进不了小区,就是因为门禁系统不识别他的车号,自然车进不去。并不是某个人故意使坏不让他进。

李先生当时跟工作人员吵着要进车,对方好言相劝,让他把车停在临时车位,他不听劝阻,故意按喇叭,好几分钟的噪音吵到了业主,于是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现在民警一时半会也找不到扔石头的业主,李先生自知理亏,只好打掉牙咽肚子里。

说实在的,李先生半夜11点摁喇叭长达好几分钟,对小区居民来说实属扰民。

据调查,噪声级阈值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5分贝,超过这个数据就是噪音污染,不论白天还是晚上都是扰民。

民法典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制造噪声等有害物质。

李先生作为该小区业主,深夜长按喇叭,只顾发泄自己的情绪,不考虑噪音对其他业主生活造成的危害,这种噪音扰民行为侵犯了相邻权。

民法典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李先生在小区深夜制造噪音,影响业主休息,引起别人反感,不利于今后和平相处,应该深刻反省自己。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五十八条,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不改正的,处200元到500元的罚款。

李先生的车子天窗被砸烂,他当时也反省了自己按喇叭不对,如果再有此种事发生,应处不超过500元的罚款。

小区的规定是靠所有业主共同遵守和配合的,如果都像李先生这样,想怎么停车就怎么停,小区一定混乱。所以,李先生口中的小区管理混乱,还要从自身找原因。

据业主反映,李先生经常把车停在消防通道或草坪中,甚至一停就是几天,李先生的车子虽然停在小区里,但是也要遵守小区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

李先生一直强调该小区没地方停车,其实这也是造成开头一幕的直接诱因。

道路交通法三十三条讲,居住区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位不足的,应及时扩建、改建。

李先生表示没地方停车,说明该小区车位紧缺,应考虑配建新的停车场,避免业主因停车产生矛盾。

另外,业主扔石头砸李先生车的行为属于高空抛物,从建筑物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将处一年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民法典一千二百五十三条,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谁也证明不了不是自己扔石头,则需要所有业主和小区共同承担责任。事后,如果发现另有责任人,小区和业主们可以追偿。

当然,李先生不告也就不用承担侵权责任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李先生长按喇叭和小区业主扔石头砸车表达不满,都是不可取的违法行为。

您对这件事怎么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