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宗先生看到男邻居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于是就投诉他,本想着让他把杂物放回屋里,却没想到男邻居记恨在心,多次敲门骚扰,甚至还威胁他:你孩子就在附近上幼儿园是吧?
宗先生的对门是一对小情侣邻居,本来大家相处得相安无事,可后来因为这对小情侣,在门口堆放东西,他们之间的矛盾就来了。
当时宗先生发现,他们在门口堆放了一堆鞋子,宗先生看到鞋子堆放得很不美观,并且鞋子还发出阵阵的鞋臭味,并且堆放的地方也是人来人往的过道。宗先生觉得邻居的行为不妥,于是就和男邻居沟通。
可是这位男邻居却不理睬宗先生,也没有把自己的鞋子放回屋内,甚至还摆放了别的杂物在过道上。
宗先生觉得这个过道属于消防通道,男邻居的行为不但影响了大家,一旦发生意外,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于是他就把男邻居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的行为投诉给了物管。
物管接到投诉之后,于是就上来和来邻居沟通,让他把杂物放回屋内,清理过道,让过道恢复通畅的原状。当时男邻居面对物管的到来,也没说什么,然而等物管走了之后,他依然我行我素,没有半点改变。
宗先生看到男邻居没有把他的话,还有物管的话放在心上。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并且他也觉得是男邻居长期堆放东西在过道上,后面肯定会越堆放越多,所以他又再次要求物管管管此事。
于是物管便给男子出了整改通知书,而这一次,男邻居恼怒了。他把这一切的怒气全部迁移到宗先生一家人身上,但是他依然没有把杂物放回屋内。
而接下来他开始了自己的报复,每次上下班回来,经过宗先生家门时,他就猛敲宗先生家的门,不断地骚扰宗先生一家。
一开始的时候宗先生也不知道是谁,老是敲他家的门。后来通过智能门铃看到了这位男邻居。他就知道这位男邻居可能对他投诉的事情记恨在心,所以表示自己的不满。
本来宗先生也不怎么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可后来还发现男邻居还在门铃前做出各种挑衅威胁的动作,并且他拒绝把杂物搬进屋里。宗先生就觉得此事非同小可,于是就报了警。
随后民警和物管一起来到男子家跟前,要求男邻居把杂物搬回屋内,男邻居此时还很不服,又在门铃前威胁宗先生:你小孩就在附近上幼儿园是吧?
当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在场的民警似乎感觉事情不对劲,于是就警告男邻居,一旦小孩出了事情,他就是嫌疑人。在警告男邻居之后,男邻居似乎没那么嚣张了,并且把杂物搬回屋内。
此事发生之后,不少网友们都觉得这样的男邻居真的很让人害怕。
有的网友说,本来邻居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这只是道德上行为有所不妥,把杂物放回屋内,事情就解决了,可是这位男邻居竟然记恨在心,还拿小孩子威胁,这样的邻居就很让人害怕了。
有的网友认为,遇到这样的邻居,能不惹就尽量不要惹,以免日后发生不测。
但不少网友认为,碰上这样的邻居,不能一味的退让,这样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如果他敢威胁自己,就应该报警让他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男邻居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如何认定呢?
一、男邻居在门外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这样的行为不但妨碍大家的通行,在发生突发情况的时候,还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1、在过道上堆放鞋子,众所周知,有些人的鞋子是有味道的,这样子的话,整个走廊的空气都不好,这会影响邻里之间的关系。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邻居之间,应当在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下,正确处理堆放杂物的问题。给邻居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具体的实际当中,在门口堆放杂物,已经影响了邻居的通行,加上鞋子会散发臭味,也影响了大家的生活品质,所以该男子应该把杂物收回屋内。
2、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违反消防规定的。
《消防法》第60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男子堆放杂物的行为已经占用了消防通道,这样的行为肯定会妨碍疏散,所以对待这种行为要责令改正,并且进行5000元以上的罚款。
二、宗先生投诉男邻居之后,男邻居就不断地骚扰和威胁他,甚至用小孩来威胁,这样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本事件中,男邻居竟然当着民警的面用小孩威胁宗先生,这属于情节较重,应当处十日拘留,并罚款500元。
远亲不如近邻,其实谁都希望自己居住的地方面积更大一些,但是如果为了自己一己之私,侵害到邻居的利益,那么还是要检讨自己的行为。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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