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掌权去送钱,要买官到广丰”,90年代初期,这句口头禅曾在江西省上饶地区广丰县和周围县市传得沸沸扬扬。这个当事者是谁呢?他就是时任广丰县委书记的郑元盛。
郑元盛,1947年出生于农民家庭。1964年参军入伍,1975年复员回乡,先后任上饶县灵溪公社灵溪大队党支部书记、公社党委副书记,1977年任公社党委书记,1984年任上饶县林业局长,1987年升任上饶地区五府山垦殖场党委书记,1989年任广丰县委书记。
从这段历史来看,郑元盛本可以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可他却误入了权钱交易的歧途。
广丰县位于江西省的最东面,是一个人均不到3分田、靠出外打工挣米钱的贫困县。郑元盛上任伊始确实干了一番事业。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该县的财政收入由1700万元跃为7500多万元。面对广丰面貌的变化和摆在眼前的荣誉,郑元盛自鸣得意起来。他认为广丰有今天全是他一人的功劳。每当念及此,心理总不能平衡。加之此时此刻的郑元盛,耳边听到的奉承话多了,左右献殷勤的多了。因此,他的心弦莫名其妙地被一种什么东西撩拨着。
广丰县羽绒厂厂长毛先锋是工厂聘用的厂长,本是工人编制,想要转为干部编制。为此他想到了郑元盛,1991年4月的一个夜晚,毛先锋敲开郑元盛家门,向他郑元盛行贿3000元。
据郑元盛落网后交待,这是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90年代初,3000元可不是小数目,郑元盛半推半就收下后,开始还有点心虚。一段时间后见没有动静,胆子就大了起来。
正所谓收了第一次,不怕没有第二次,毛先锋仅仅为了跑官,就先后送给郑元盛9000元,再加特意从广州买来的一条金项链。郑元盛不负所托,从考核呈报到审查批准,帮助疏通了一切上下关节,使毛先锋名正言顺当上了羽绒厂厂长兼书记,正科级国家干部。
从此郑元盛和毛先锋成了莫逆之交,郑元盛帮助毛先锋把亲信好友塞进羽绒厂、县法院等处加以提拔,毛先锋也不吝回报。根据他的供述,从1991年3月至1994年4月,送给郑元盛的现金就有24次,9.4万元。
尝到毛先锋的甜头后,郑元盛又开始苦思冥想:市场经济要搞活,权力为何不搞变通?
郑元盛所谓的权力变通,就是卖官鬻爵。
卖官鬻爵本是封建社会的产物,是封建社会官场腐败黑暗的真实写照,竟被郑元盛从历史的垃圾堆里捡了出来。郑元盛版本的卖官鬻爵明码标价,要当什么样的官,就得出什么样的价。一个乡里的头头张某想当县里某实权部门的局长,这人深知要想得到好职位,就得出好价钱,于是一出手就给郑元盛送去一万元。
郑一看够分量,便在一天之内连续召开4次书记碰头会,前3次因与会者对张某不满意,提议被推翻,第4次大家实在不耐烦了,就由郑元盛作主了事,张某终于在县里得到一个实权部门的副局长位置。
在江西广丰县,能做卖官生意的仅郑元盛一家,他当县委书记,你要跑官买官,就只能往郑元盛家里跑,从郑元盛手里买。
正因如此,郑元盛的生意十分红火,全县30个乡镇,有18个乡镇的45个人从郑元盛手里买到了官。郑元盛在3年时间里卖官所得共计30多万元,这还只是权钱交易的获利,还不包括权物交易所得。更有甚者,郑元盛还搞封官勒索,其贪婪被逼,足以使古代贪官都自叹不如。
郑元盛把职位当成手中的商品,待价而沽,谁出高价就给谁官位,把手中的权力当成摇钱树。暗拿明取,假意许诺,可谓奇招迭出,郑元盛干这种勾当,自有他一番理论,他认为“市场经济要搞活,权力何不搞变通?”
在卖官人大肆谋取私利的同时,买官者也毫不示弱。他们必定要利用换取的权力变本加厉地掠夺钱财。换取的权力变本加厉地掠夺钱财。羽绒厂厂长、书记毛先锋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侵吞公款近15万元,于1994年9月被逮捕;该厂副书记潘某因贪污公款1万多元同时被逮捕。
此外还有涉及郑元盛问题的外贸总公司副经理郑某、交警大队长范某、粮食局长张某,因贪污罪和受贿罪,相继被逮捕法办。这些人是郑元盛臭味相投的同伙,也是套在郑元盛脖子上的根根绳索,他们纷纷交待了行贿受贿的罪行。
1994年11月15日,上饶地区检察分院决定对郑元盛立案侦查,于1995年1月22日依法对郑元盛执行逮捕。1996年6月12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郑元盛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6000元。
郑元盛案令人触目惊心,一伙人聚集在县委书记门下,买官卖官,行贿受贿,作奸犯科,无法无天,他们身居高位又不加自律,受到法律惩处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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