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案轰动全国,世人皆知,案发缘由就不在此赘述。李昌奎案同样举世瞩目,影响深远。关于这2个案子网上舆论同样经常放在一起比较,虽然都是杀人行凶案,但是民意对于两案却是截然不同的反响。

为什么舆论会支持张扣扣。

从张扣扣母亲一案当年的判决结果来看,有几个问题是民众难以理解的。

1、判决结果说是故意伤害罪,为什么不是故意杀人罪,这两个罪名区别很大。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般情况下,法律界定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主要看打击部位,如果使用凶器打击的部位主要是胳膊腿等非要害部位,一般界定为故意伤害,如果打击部位为头部心脏等要害部位,一般界定为故意杀人。

而张扣扣母亲毫无疑问,被凶犯使用凶器打击头部,并且一击致死。法庭判故意伤害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

故意伤害罪比故意杀人罪量刑要轻得多。

最终王家老二获刑七年,实际坐了几年牢,笔者没有找到相关资料。

网传实际上打击张扣扣母亲头部的凶手并不是老二,而是老大,这点没有证据显示。

2、法庭以被告家庭贫困为由,认可被告民事赔偿只有几千元。

我们来看被告家庭情况,其他成员都不说,只说被告家的老大,乡长级别的干部,这样的家庭被认定为贫困家庭,试问怎么让民众接受。

3、事发之后,被告家属一直没有对此表示过悔过和歉意。(查阅相关信息)

由此可见,被告一家人对死者毫无愧疚之心。

单说这三点,换成任何人能接受吗?能不上诉吗?

问题是张扣扣母亲一方没有人上诉。为什么没有上诉,大家都明白。

舆论一边倒的评价张扣扣是个汉子,真男人。但是在笔者看来,其母如此判罚,实属欺人太甚,换成刘扣扣,马扣扣只要是个爷们都可能会走到这一步。

我们再来看看张扣扣复仇之后,法庭是如何判决的。

判决中几个关键词我们来看。

杀人犯意坚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

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这句话,舆论并不认同,张扣扣报复杀人时并没有杀害其家属,没有滥杀无辜。

我们再来看李昌奎一案。

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中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失重。李昌奎在犯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这个判决顿时引起舆论极大的关注,李昌奎故意杀人性质跟张扣扣完全不同,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比张扣扣要严重的多的多,竟然能以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而判决死缓,而张扣扣案中,同样有投案自首和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情节,却以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为由没有轻判。于情于理于法都难以让民众接受。

李昌奎案判决时间为2011年到2012年,司法解释的时候提到了一句话,云南高院秉着少杀、慎杀的态度:“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

这是判处李昌奎死缓的理由,少杀慎杀原则。

而张扣扣案判决时间为2019年,按说更应该使用少杀慎杀原则,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方面的专家提起这个原则。

那么民意到底跟司法之间如何平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望原就相关话题进行深入阐释。

他说,就张扣扣案而言,它本身就反映了极其强烈的法律与人情、复仇与犯罪等冲突与矛盾关系。法律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在人情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必须坚持法律原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突破法律的防线。

这句话说的非常对,现代社会,必须坚持法律原则,没毛病。

他还说,通过该案审理过程及其判决结果的广泛传播,人民群众受到了很好的刑法教育;可以肯定,该案使人们认识到,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第一选择应该是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切切不可以私力报复方式解决问题!

这句话里就有网友提出疑问,如果司法途径能够公平合理的解决矛盾纠纷,谁会愿意以命相搏,问题往往就出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了问题,如果司法能解决问题,还会出现涞源反杀案吗,涞源案中一家几口别人逼的快要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谁给解决了,数次报警都无济于事。

谢望原教授还说,被害人王正军在22年前曾经伤害张扣扣母亲(伤害致人死亡),但是王正军早就因此被判定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并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我们不知道作为教授,他是怎么看待张扣扣母亲遇害的凶手的判决结果,这是受到了应得的惩罚了吗?

网上舆论对此一边倒的并不认同。

好在李昌奎案最终还是改判为死刑并已经执行,没有引发民怨。张扣扣案却让民众并不满意,舆论普遍认为张扣扣一案没有必要必须死刑,但遗憾的是,最终法庭还是没有被舆论影响,坚持死刑。

从司法角度来说,张扣扣死刑没有什么问题,但从社会伦理上来说,并不服众。

最后说个题外话,2022年,一则消息传出,顿时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张扣扣案主审的法官曹建国落网了,真是大快人心。”

曹建国的所作所为,社会危害性比张扣扣不知道要大多少倍,累累罪行罄竹难书,网友可以另行搜索相关信息。

但是网友却是一片欢呼“果然是风水轮流转,当初他判张扣扣死刑,现在他也得到了报应。”

从媒体的反应可以看出,至今张扣扣一案民众仍然是民愤难平。

最后,我们希望司法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信力,真正做到老百姓的事情有人管,能公平合理的管,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私力维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