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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安徽广德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名浙江男子骑着摩托车从浙江老家到安徽广德市,偷走三户人家的15只老母鸡,被告上法庭,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案件概述

据法官透露,该男子并不是初犯,这样类似的案件该男子已经犯了6次了。男子对的他的行为供认不讳,最后被法庭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大冷天的,骑着摩托跨省偷鸡,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这广德的鸡是有多大的魅力,宁愿骑着车、挨着冻去偷鸡?这骑摩托跨省,估量连油费都得不少钱吧?

1996年到现在2021年已经是第六次作案了,哪怕被判了4年、8个月、10个月等,男子仍旧会为了老母鸡继续偷盗。

法官对他的行为是有点疑惑的,问男子为什么好几次都去安徽广德市偷鸡。男子也说不出来个所以然只好不作答。

案件争议及法律分析

不少网友都在估计,男子下次作案会在什么时候呢,是不是仍旧是为了偷广德市的老母鸡才被抓呢?

各种各样的言语都有,其实大家都是因为被告人被抓仅仅就是因为偷15只老母鸡。不得不说,笔者刚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也是有点震惊,甚至是觉得有点离谱了。

对比大家印象里的偷窃,都是偷比较贵重的东西,像是珠宝、名画、笔记本电脑手机什么的,像是老母鸡的话,实在是很难让人难以与偷盗目的联系在一起。

但是,既然被告人都这么做了,以法律角度来看,被告人偷窃的15只老母鸡如果换算成人民币的话,从男子被判处的有期徒刑日期来看,总金额应该也不算低了。

并且男子并不是第一次作案,而是在知法犯法的基础上继续犯罪,这是一点也是需要批判的地方。

只希望该男子能补偿被偷人的损失,然后等出来之后呢,自己好好赚钱用自己的钱去广德市买老母鸡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巨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案中,被告人大冬天跨省到安徽广德市盗走了15只老母鸡,构成了犯罪,但情节不严峻,所以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但是,网友对此还是有很多不同意见的。

有的网友看完这篇报道认为,“被告人太搞笑了,跑这么远的地方竟然就是为了偷老母鸡?“

“就偷15只老母鸡啊,都判刑8个月,太久了吧”。

“判几个月差不多就行了,8个月真的没必要啊,谁有那么多青春能拿来浪费呢。”

有的网友还认为,“男子犯的罪也不重啊,偷鸡而已,没必要让他坐牢,有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罚他在广德市养鸡就好了。既能满足自己喜欢吃老母鸡的心,又能补偿被偷人。”

还有的网友说,“我们应该靠自己的脑力和双手赚钱,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偷窃不仅丢人,还会毁了自己和家人的名誉,让别的人看了笑话。”

还有一群网友在热烈地讨论广德市的老母鸡的价钱。甚至,开庭时,连法庭上的公诉人一度笑场,大家都被他“执迷不悟”的精神所“感动”。

不得不说,网友们的脑洞都太大了,啥都能想到。

关于盗窃事件呢,虽然在本案中,被告人的偷盗目标实在是令人忍俊不禁,有种傻傻的感觉。让人有一种不知道是在看案子还是在看小品的感觉。

但是偷盗仍旧是不提倡甚至是国家、社会打击的一种行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至三千元就算是“数额较大”,可以立案的了。

所以,这个案子大家看看就好了,千万不要去模仿盗窃!犯罪并不是个人的行为,而是危害自己甚至整个社会的行为。

犯罪不仅会影响自己,甚至会影响自己的家人孩子、子孙后代。在现代社会,只要我们努力工作,是绝对不可能贫穷到需要偷窃才能吃上老母鸡的。

所以 看到这里的朋友们,千万不要模仿被告人的行为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