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宜宾市纪检监察系统3名内鬼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留置调查,他们分别是:宜宾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向辉礼,向辉礼的前秘书、市纪委原一室主任杨剑,兴文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旭。
前天,随着王旭被双开,移送审查起诉的通报一出,去年落马的3名宜宾市纪委内鬼已全部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是:
一、2022年3月31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公众号《廉洁四川》权威发布:宜宾市商务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杨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剑简历
1990.09—1994.08成都体育学院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学生
1994.08—1997.01宜宾市翠屏区(原宜宾市)公证处助理公证员
1997.01—2003.03 宜宾市翠屏区公证处公证员、副主任、主任(其间:1998.09—2000.12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生)
2003.03—2006.01宜宾市翠屏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6.01—2006.07宜宾市翠屏区沙坪镇副镇长
2006.07—2008.08 宜宾市翠屏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07.05-2008.01宜宾市政法委上挂锻炼;2008.02—2008.08宜宾市改善发展环境工作组办公室工作)
2008.08— 2008.11宜宾市纪委、市监察局办公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2008.11—2009.08宜宾市纪委、市监察局办公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2009.08—2013.11宜宾市纪委、市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
2013.11—2014.08宜宾市纪委、市监察局纪检监察一室主任
2014.08—2016.05宜宾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6.05—宜宾市商务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2022年10月14日,宜宾市纪委监委权威发布: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宜宾市商务局原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杨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剑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私自留存案卷材料;沉迷赌博,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杨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剑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2月15日,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郑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观看了杨剑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片——《断剑》,通报了2022年监督调研各县(区)纪委监委情况,以及全省10起、全市7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就杨剑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2022年4月23日夜间10点,“廉洁四川”发布权威消息:宜宾市副处级退休干部向辉礼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在2016年3月之前,向辉礼担任宜宾市纪委书记(副厅级)之位长达十年,于2016年3月被撤职降级。
向辉礼简历
向辉礼,男,汉族,1957年12月生,四川通江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9月至1984年7月,先后在通江县麻石区小学、中学、中心校任教;
1984年7月至1989年2月,在通江县文教局教育股工作;
1989年2月至1996年9月,在通江县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干事、主办干事、副区级组织员、干部科副科长、正区级组织员;
1996年9月至2000年11月,在省委组织部工作,历任主任干事、助理调研员;
2000年11月至2002年1月,任雅安市委副秘书长;
2002年1月至2006年10月,历任天全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年10月至2016年2月,任宜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6年2月至2016年11月,在宜宾市纪委工作(2016年8月,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2016年11月,退休。
2023年1月1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官方公众号权威发布: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市纪委对宜宾市副处级退休干部向辉礼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眉山市监委对其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向辉礼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组织审查期间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规定为他人在提拔、任用方面说情打招呼;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道德败坏;贪欲膨胀,胆大妄为,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愿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向辉礼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向辉礼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截止目前,尚无向辉礼被逮捕,以及被提起公诉的最新消息。
三、2022年10月27日,据《廉洁宜宾》权威发布:兴文县监委副主任王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旭简历
王旭,男,汉族,1982年12月生,四川筠连人,在职大学学历。2004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9月至2007年4月,在筠连县腾达中学任教;
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在筠连县腾达镇人民政府工作;
2007年6月至2008年12月,在筠连县纪委工作;
2008年12月至2013年7月,任筠连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2013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珙县纪委副主任科员;
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任珙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2013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珙县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
2017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珙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提名人选;
2017年11月至2021年2月,任珙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任兴文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提名人选;
2021年3月至2021年9月,任兴文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任兴文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委员;
2022年1月至2022年9月,任兴文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2022年9月至今,任兴文县监委副主任。
2023年4月26日,宜宾市纪委监委权威发布:日前,宜宾市纪委监委对兴文县纪委原副书记、县监委原副主任王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旭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执纪违纪,知法犯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为官不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以项目造假的方式侵吞、骗取国家财政资金,数额巨大;为他人在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王旭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旭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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