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军队中,有很多老兵曾经为国家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他们在军队中超期服役,但由于种种原因,最后只能以义务兵的身份退伍。这些老兵在军队中服役时间长,经历多,实际上也是军队中的中坚力量。然而,他们在退役后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兵龄补助,这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

超期服役老兵是指在规定服役期限结束后,仍然在军队中服役的士兵。如今,我国军队已经实行了两年义务兵制度,但在七八十年代,军队采用的是志愿兵制度,即在义务兵服役期满后,可以选择继续服役或者转为志愿兵。因此,很多人为了转为志愿兵,就超期服役了很长时间。但是,由于政策的原因,最后他们只能以义务兵身份退役,没有得到应有的兵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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