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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前需谨慎 —— 3W要牢记
1、WHO 交易对象是谁?
在下达外贸订单之前,首先要明确交易对象,特别是不熟悉的客户,并明确交易主体是公司还是个人,是否存在欺诈性使用或虚假名称。例如,个人中间商、离岸公司、新成立的公司等。都是大风向的交易伙伴,他们是否有能力表现还是值得怀疑的,所以在交易前需要多加注意,以免因为急于完成订单而导致公司出现额外的坏账。
2、WHAT 要签署的是什么?
Sales and Purchase Agreement。大多数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皆是签订的销售合同。倘若是长期信赖的交易对象,可与对方签一个几年内有效的框架协议,约定风险防范等条款,单笔交易直接下PO订单即可,safety and efficiency兼具,但句对不要因为觉得繁琐就不要合同。
Distribution Agreement 与 Agency Agreement弄不明白。有些公司可能会在国外找寻经销商开拓市场,不过需要确认签订的是Distribution Agreement,而不是Agency Agreement(即经销而非代理)。因为经销与代理不同,经销商在国外产生的法律后果需要自行承担,倘若签订的是代理协议,对方作为代理人,借着你的名义所进行的一些行为,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后果则需要你自己承担了。所以,必须要弄清到底是“销售”还是“代理”。
Cooperation Agreement。合作协议要在合同中明确对方所能进行的一些行为,不能以本公司职员、关联公司和代理人等名义进行相关行为,还要注明假若合作方有此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与损失应由对方承担。
3、WHERE 目的地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风险?
若是和英、美、欧盟这些发达国家客户交易,需特别关注因产品质量问题拒付尾款的风险,并关注进口国强制性规定,如美国FCC认证、FDA认证,欧盟CE认证等。
如果您与欠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客户进行交易,需要注意一些常见的贸易陷阱并提前做好计划。例如,孟加拉国的信用证往往很频繁,涉及有效期、交货期和付款条件等软条款,以及巴西、津巴布韦、尼日利亚等国海关在扣押货物、海关拍卖和退货方面为有利于进口商而采取的一些“不透明”措施和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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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同风险大 —— 多种款式
在外贸法律风险当中,不签合同的风险常年位居榜首!
近些年,更多的企业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下面有两种合同可进行选择。
A. 基础款
通常情况下,最基础的外贸合同需要包含以下条款: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住所(以护照或注册证书复印件为准);
2. 明确的标的;
3. 价款和支付方式。如选用信用证付款,建议约定信用证由双方共同认可的信誉度高的银行开立,并尽量采用见票即付的不可撤销信用证,防止信用证软条款;
4. 履行期限、地点和交货方式、贸易术语;
5. 数量(溢短装条款)/质量(瑕疵品条款)异议;
6. 不可抗力条款;
7. 法律适用和争议管辖。
1)约定的仲裁机构需明确且唯一
2)避免出现仲裁和诉讼并存的争议解决条款
3)选择仲裁还是诉讼,需根据交易情况和执行便利程度具体评估
B. 升级款
部分外贸企业在交易中具有一定主导权,或有意向开拓国外市场的,可以对基础款进行Plus升级:
1. 质量+验收条款。约定买方在收货后一段期限内签署验货确认书,对货物数量、质量无异议。
2. 买方保证知识产权。在买方提供样品的来样加工的情形下,约定由买方外商对其提供的样品进行知识产权的保证,承担因侵权产生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
3. 最有利的贸易术语。对于出口企业来说,一犹豫FOB条款下无单放货风险较高,一般建议尽量适用CIF、CFR,保证货物控制权在自己手上,但企业也需考量运输费用的承担、特殊情况下货物不能及时到港造成的交付义务迟延甚至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等因素,根据国际形势及时变更贸易术语。
4. 所有权保留条款。约定货物虽已交付买方,但须支付所有款项后货物所有权才发生转移,降低交易风险。
5. 违约责任条款。可以分别对中途毁约(退单退货)、迟延付款或拒绝付款、拒收货物(目的地无人提货或海关扣货)的情况作出违约金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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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行动必留痕 —— 存证据意识
如果您认为在完成交易和签订合同之前审慎判断,下一步就是简单地通过外贸流程,那么您就不是合格的外贸商。要知道,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建立证据感,避免分分钟损失大。因为,无论是外贸企业的老板、经理还是普通的业务员,任何书面向客户承诺的东西,都可能在未来作为对企业不利的证据!
拒付+反向索赔,经理破坏开始:某浙江企业向美国某客户供应厨具,其中一件货品有缺陷,在质量问题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浙江企业总经理本着坦诚合作的目的,亲自飞往美国与客户沟通解决问题, 回国后还特意派客户承认自己有过错。没想到,较真实的客户在收到邮件后,立即向浙江企业发出律师函,不仅拒绝支付尾款,还要求浙江企业承担美国客户在美国市场的声誉损失和与下游买家预期利益的损失,索赔金额非常高。因为一封承认过错的电子邮件,浙江企业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
因此,无论是使用公司的邮箱还是员工的即时聊天工具或网络通讯设备与客户沟通,在谈判交易本身时,都建议“少一些诚意,多一些例行公事”,避免留下对我们不利的证据。
还需要妥善保存能够证明双方交易各个节点的信息,如发票、交货证明、汇款证明、验收记录、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在谈判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材料。当出现争议时,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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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内需维权 —— 记时间期限
如果交易能够顺利进行,那么自然无事发生。但如果出现了纠纷等情况,切莫忘了诉讼时效。
热知识:
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中国国内法的有关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因此,如果因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发生争议,企业需要在4年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相关利益将不再受法律保护。虽然4年似乎时间不短,但由于跨境诉讼中的一些材料需要经过公证+认证程序,准备时间会比较长,所以争议要尽快解决。
此外,如因船公司或货运代理的责任导致争议无单免责,诉讼时效为一年,一年内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追究航运公司或货运代理的责任。
如果船公司或货代在国内,这通常意味着更低的诉讼成本和更好的执法结果。如果超过1年,只能就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起诉外国买方。
所以,在遭遇纠纷后,必须在诉讼时效只能进行相关流程。
题外话:虽然申请贸促会调解没有诉讼时效,但根据实际经验,如果涉外商事纠纷在1-3个月内介入调解,调解的成功率最高,过了这段时间,调解的成功率会呈几何级数下降。因此,无论是诉讼、仲裁还是调解,都必须及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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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〡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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