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盐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77-6F230503-094)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
一、招标条件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盐泥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盐泥处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盐泥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盐泥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盐泥处置相关资质。2、投标人必须为处置单位,且须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①处置场所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具备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已完成环保验收,处置设施已投入正常使用,具备盐泥处置能力;②具备排污许可证;③自运输或委托运输,必须具备相关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必须进行全过程监管;3、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相同或相近业绩一项;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将三个页面进行截图,每个搜索栏均需显示投标人名称);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0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用:500 元。报名提供资料: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有为完成该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盐泥处置能力证明材料;具备排污许可证;自运输或委托运输证明材料;业绩;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电子邮件报名须根据上述要求的内容扫描所有原件盖章后生成一个pdf 格式,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发至邮箱,并在邮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投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712879890
邮 箱:cgztb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