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后,能不能还手?
01
发酵多天,“高铁掌掴事件”总算是有了定论。从晚上的8点到隔天凌晨3点半,整整7个半小时,警方都在极力促成双方和解。
熊孩子父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也在哭天抹泪地寻求谅解,威逼利诱、痛苦卖惨,各种招式都使上了,女子不为所动,拒不和解。
随后,成都铁路公安局就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违法行为人”,女子被罚款200元。
当时女子对这一处决并无异议,但签字按手印前也给出了一个前提,那就是打人事件的始发者,熊孩子的家长必须受到比她更严重的处罚。
本以为打人者会被行政拘留,最起码会留下犯罪记录,女子的初衷也是想要对方留下记录,影响其子孙后代的仕途。
谁知隔天,熊孩子家长的处罚就出来了,熊孩子妈妈仅被罚款500元!而率先骂人、挑起争端的熊孩子爸爸无任何处罚,这一“打人事件”也被认定为“互殴”,一时间引发热议!
02
还手是不是正当防卫?
绝大多数网友都为女子发声,认为这一处罚不公平,还有部分人跑去成都铁路公安处官方账号下留言怒怼。
打人者才被罚款500元,没有留下任何案底,和被打者的处罚就相差300元,这就是法律宣称的公平正义吗?
定性为互殴,是因为双方都动了手,这没错。但是女子是遭到掌掴后还手,这还能叫互殴吗?不应该定性为正当防卫吗?
事发时,列车员已经在努力调解,女子也收敛愤怒的情绪,转为了正面朝前坐着,在这种情况下,熊孩子妈妈突然给了她一巴掌,换成任何一个人,恐怕都会选择本能地还手!
不还手,对方会认定你好欺负,不但不会收起嚣张的气焰,反而会接着扇你第二巴掌、第三巴掌。
就因为还手了,时间就定性为“互殴”,对方仅被罚款500元,女子觉得十分不解气,对方也没有得到该有的惩罚,她对此表示不服,并在律师朋友的建议下申请行政复议。
03
但是,申请复议,会改变原有的判决吗?
不少资深律师站了出来,进行全方位的分析,他们一致认为警方的判定没有任何错,属于合情合理,当下舆论压力大,但也不能颠覆法律的判决。
互殴还是正当防卫?判断的方式很简单。
正当防卫一说,关键就在于“防卫”,目的是为了防止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侵害、避免自己的身体健康继续受到侵害,如果抽离了这一目的,那就不是正当防卫。
很显然,这一事件中,女子并不属于正当防卫,她被打时虽然是正面朝前,但熊孩子妈打人后,就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没有再打第二巴掌,反倒是女子站起身给了她两个耳光。
此时的还手,并非正当防卫,而是出于一种报复心理。
而且,此刻的女子,并不是到了“穷途末路”,她身边有列车员,有一整车厢的乘客,她完全可以站起来远离熊孩子家长,向他人求助。
如果女子没有还击对方两个耳光,她想要熊孩子家长受到的行政拘留,一定可以实现。并且,她还能向对方索要医药费。
然而,现实是,她也打了对方,这么一来,从现有法律上来说,这一事件就只能是“互殴”。以暴制暴,本就不是主流社会提倡的解决办法,因而,女子提起行政复议几乎没用。
借助舆论,给相关部门施压,到头来,或许还会摊上大麻烦。
“高铁掌掴事件”给所有人敲醒了警钟。
第一,出门时一定要收敛好自己的脾气,心胸宽广一些,多个朋友多条路,不惹事也不要怕事,一旦被侵害了就打电话向警方求助,切勿以暴制暴。
第二,眼泪可以获取同情,可是眼泪掉下来就能抹掉一切吗?眼泪是没有办法洗掉后悔的。正如事件中的熊孩子家长哭着求和解,覆水难收的道理,成年人应该懂得。
第三,下次被打,切记不要还手,就地躺下,捂着胸口说自己疼,装出痛苦不堪的模样,让周围人打110或者120求助。
-完结-
你觉得女子申请复议,会改变“互殴”的定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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