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勇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为进一步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廉政教育,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组织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铁能电力开发公司、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中国三峡集团移民工作办公室党员干部450余人,分别在全省21家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同步旁听庭审。宜宾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江担保民营经济融资担保公司党员干部100余人现场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黄勇自愿认罪认罚,最后陈述中态度诚恳地对组织和单位表示忏悔,表示自己的行为给单位、组织抹了黑,愧对党组织多年的教育和培养,愧对同事和家人…...希望以他深刻的教训警示所有人。
该案将择期宣判。
把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搬到庄严的庭审现场,让典型案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最好的清醒剂”“最好的教科书”,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效果。旁听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庭审程序规范、进程有序、层次清晰,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在今后工作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加强廉洁自律。
2023年1月17日,据《廉洁四川》权威发布: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全文如下: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勇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敬畏之心,将国有企业视为自己的“自留田”,漠视纪律规矩,拒不提供材料,干扰巡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不收敛、不知止,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多次组织、参与公款旅游活动并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公务保障规定,既领车补又配专车,公私不分,由公家支付私人宴请费用;干预选人用人工作,违规提拔“身边人”,长期对组织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婚姻情况;将巨额资金存放“小金库”,予取予用;靠酒吃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融资借款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黄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勇,男,汉族,1962年2月生,四川乐山人,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四川省商投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人物履历
1980年06月至1984年10月,在乐山市东风电机厂工作;
1984年10月至1998年05月,在乐山市糖酒公司工作,历任副科长、科长、副总经理;
1998年05月至2011年10月,历任四川省糖酒公司名酒配送中心副经理、名酒配送中心批发部经理、食糖分公司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四川省酒乐糖酒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年10月至2014年12月,历任四川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省糖酒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四川省酒乐糖酒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省酒类流通协会副理事长、理事长,四川省糖酒(酒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4年12月至2017年11月,历任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糖酒(酒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四川省酒类流通协会理事长,四川省副食品流通协会会长,四川省糖酒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2017年11月至2021年10月,历任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省商投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省糖酒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四川省副食流通协会会长,四川国际商会副会长;
2021年10月,任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深经理,四川省商投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省副食流通协会会长,四川国际商会副会长。
2022年4月24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四川省商投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而在黄勇涉嫌犯罪被双开,进入刑事司法流程的两个月前,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另一位副总经理李学焦则先走一步,成为了职务犯罪嫌疑人。
2022年11月16日,根据《廉洁四川》权威发布: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学焦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全文如下: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学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学焦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学焦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学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学焦简历:
1985年03月至1987年09月,在宜宾地区公路养护总段工程队工作;
1987年09月至1990年07月,在四川交通学校道路与桥梁专业学习;
1990年07月至2002年04月,在宜宾市公路养护总段工作,历任工程队施工员,宜宾分段副段长,宜宾分段段长,党委委员、副总段长;
2002年04月至2005年02月,任宜宾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5年02月至2006年11月,任兴文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年11月至2007年01月,任南溪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7年01月至2010年01月,任南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0年01月至2010年02月,任南溪县委书记、县长;
2010年02月至2011年06月,任南溪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06月至2012年01月,任宜宾市南溪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01月至2013年07月,任宜宾市南溪区委书记;
2013年07月至2013年08月,任宜宾市政府副市长、南溪区委书记、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3年08月至2015年06月,任宜宾市政府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5年06月至2016年10月,任宜宾市政府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6年10月至2017年01月,任宜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17年01月至2020年11月,任宜宾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宜宾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2021年10月至今,任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此前,2022年2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学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笔者据当地政法系统权威消息来源,李学焦被通报指出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正是他为已被判无期徒刑的宜宾“黑老大”曹培均充当保护伞。
李学焦和黄勇虽然同为四川省商业集团副总经理,在同一个班子任职,但两人的工作经历完全不一样,黄勇几乎整个职业生涯都在国企,深耕川商集团更是长达十余年,而李学焦则一直是一名地方党政干部,估计是组织上为了“调虎离山”才被临时安排到川商集团任职的。
资料来源:宜宾中院、廉洁四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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