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婆婆说儿媳妇曹某的儿子长不大,曹某上去就是一拳给婆婆打出了熊猫眼,两个姑姐上去给亲妈帮忙,曹某用棍子招呼两人,甚至用搅屎棍直戳婆婆的脸塞她一嘴大粪,把婆家伺候的服服帖帖。
一对封姓老夫妇找到调解员,说他们的儿媳妇对他们老两口动粗,儿子也要跟他们断绝关系,现在他们的儿子儿媳霸占了他们老俩口的房子,希望调解员帮他们从中调和一下。
调解员带着满心的同情心与疑惑来找到封姓老人说的儿媳妇曹某。
原来26岁的曹某两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封姓老人的儿子封某封,某家里还有2个姐姐,婆婆并不看好这个儿媳妇,经常给曹某脸色看,曹某想着刚到这个家庭有个磨合期就都忍了。
曹某承揽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活、农活,可即便这样,也没有换来公婆的一个好脸色,曹某怀孕生子后原以为可以母凭子贵,融入到这个家庭,没想到在婆婆眼里孙子是孙子,曹某就是外人,也不帮忙带孙子。
这天两个姑姐回娘家,曹某在做饭,也不知怎的曹某的儿子哭闹不停,曹某就让婆婆帮忙哄一下,结果婆婆就说你的儿子长不大。
曹某一听这话就不乐意了,你怎么说我都行,但是你说我儿子就不行,然后就跟婆婆顶嘴,这婆婆一看儿媳妇竟敢跟自己顶嘴,两人就开始开干,很快,曹某占了上风。
不甘示弱的婆婆找来两个大姑姐,她们三个人合力对付曹某,这时候公公也加入她们的团队,四个人拳脚相加对付曹某,曹某的一个手指头差点被他们给咬断了,也不知道是谁还把曹某的头发拽下来一绺。
很快,四人合力把曹某干倒在地,眼看曹某被干趴,她们这才松手,这时候的曹某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跃而起快速来到厕所,抄起搅屎棍就招呼两个姑姐,直到她们跑回各自的婆家。
婆婆见状,在她身后开始喷飞沫,曹某又把搅屎棍往婆婆的脸上戳,直接塞了婆婆一嘴大粪,婆婆这才算闭嘴喊饶命,此后,两个大姑子再没敢回娘家。
一、几人合力对曹某动粗,曹某用搅屎棍招待婆婆和两个姑姐,婆家人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无疑,曹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
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行为是实际存在的。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施以正当防卫。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伤。
曹某的行为是因为遭受到了婆婆家人的不法侵害,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才做出此举,曹某并没有造成他人重大损伤,所以曹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婆婆一看不是曹某的对手,就开始在村里散播语言,说曹某对前儿媳妇的女儿不好。
原来,曹某和封某是二婚,曹某听邻居说,封某的前妻是个心地善良,性格温和的女人,除了下地干活,还要伺候一家老小六七口人吃喝拉撒,但公婆和两个大姑姐从来没给过她好脸色看,动不动就为难她。
封某是个耙耳朵,从来不敢违抗母亲和两个姐姐,有一次母亲和两个姐姐因为一点小事对付前妻,他开口说了句公道话,母亲和2个姐姐就对封某拳脚相加,封某为这事差点跳粪坑。
没有人给前妻撑腰,她在家里从来不敢多说话,只能闷头干活。一天,婆婆嫌前妻做的菜太咸,前妻就辩解了两句,婆婆和两个大姑姐一个拦腰抱,一个摁着她,对她动粗。
几人合力直接把前妻的胳膊给弄断了,受不了的前妻跑回了娘家,这才和封某离婚。
二、封某前妻被婆婆和两个姑姐几人合力给扭断了胳膊,属于故意伤害他人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前妻可以报警去做鉴定,根据伤势严重程度要求婆家人给与补偿。
正当曹某和调解员正说着的时候,曹某的脸色突然变了,原来是大姑姐过来了,她嚷嚷说,曹某和弟弟把老人的房产过户到弟弟名下了,现在房子面临要拆迁,说他们想独吞拆迁款。
曹某一听这话,情绪就激动起来,她告诉调解员是二姐夫有一次对她说老两口盖的房子要拆迁了,你一个子都别想拿,等他们拿到补偿款,准备将曹某和她的儿子都给赶出去。
曹某正是因为担心自己会净身出户,她才让老公去变更了家里的户主,并不是为了要霸占老两口的房子,如果真的有补偿款,老俩口盖的房子她一块砖都不会要。
这时候调解员开始从中调和,告诉曹某的大姑姐,说父母的财产只要子女尽了赡养义务都有继承权,曹某的大姑子听了这话以后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调解员又从中调和这一家,让两个姐姐以后少管娘家事,让老人尝试接纳这个儿媳。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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