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元法院对白美治、陈莉莉罚金一案已制作出分配方案。现将无法联系相关当事人的信息予以公告:

经2023年4月7日召开的涉白美治案件债权人会议,向各债权人征求意见,因张亚萍民事案件第一查封被执行人白美治名下房产,各债权人同意给其首封奖励金以及诉讼中支出相关费用共计30万元。

请看到本公告后到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原梅列区人民法院)办理领款手续及签署是否同意分配方案,若因事无法现场办理,可联系本院提供可收到材料的地址,之后将收条及分配方案邮寄本院,本院将在收到材料后办理退款手续。

邮寄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40号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原梅列法院)执行局。

附:收条范本。

范本:

本人收到三元区人民法院转入的( 2021)闽0403执恢213号案件执行款人民币(小写) 5000 (大写) 伍仟元整 。

户名:例:张三

账号:例:622XXXXXXXX

开户行:例:XX银行XX支行

收款人:例:张三

时间:例:2023.XX.XX

(金额填写不能涂改。)

注意事项:

其中银行信息需填完整,尤其是银行开户行要填写正确,否则可能无法退款成功。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