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鱼说 ——

我看中国有许多智识分子,嘴里用各种学说和道理,来粉饰自己的行为,其实却只顾自己一个的便利和舒服,凡有被他遇见的,都用作生活的材料,一路吃过去,像白蚁一样,而遗留下来的,却只是一条排泄的粪。

——鲁迅

1、唐山曹妃甸,夜晚老人被卡落水代步车内,危急时刻,孙宝宇跳水救人

5月5日上午10时,首钢京唐公司运输部铁运设备维检作业区来了几个“客人”,他们手持一面印有“见义勇为 鼎力相助”的锦旗,找到车辆班班长孙宝宇,紧紧握住他的双手激动地说:“终于找到‘大恩人’了!真不知道怎么感谢您……”

4月25日20时左右,天色已黑。在曹妃甸区森林公园健身的孙宝宇正准备返回家中,突然他发现一辆老年代步车侧翻在河里,隐约地看到有人被困在车上,泡在水中浑身发抖。

人命关天。孙宝宇来不及多想,把手机往同伴手里一扔,急忙跑过去,跳入河中。四月的曹妃甸乍暖还寒,晚间的河水冰冷刺骨,孙宝宇蹚水过去抓到了车,借助岸上同伴打出的手机微光,他看到一位老人被卡在车里,河水已淹至脖子,情况万分危急。

孙宝宇一边安抚老人情绪,不断询问身体状况;一边用力挪动卡住老人身体的车把,站在水里奋力托起老人。这时,许多路人也自发地加入了救援队伍,纷纷伸出援手……在大家的努力下,终于将老人救上岸。孙宝宇立刻将自己的外套为老人裹上。一会儿,老人渐渐恢复了意识,脱离了危险。孙宝宇这才坐在地上长舒一口气。在得知家属联系方式后,他又马上与老人的家人取得联系,直到将老人安全送到家属车上后才安心回家。孙宝宇救助落水老人的行为,得到了大家的高度赞赏。

1、国家级称号!国投京唐港获评“四星级中国绿色港口”

日前,2023年中国港口协会绿色港口等级评价评审结果发布,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获评“四星级中国绿色港口”,成为河北省成功入选的两家港口企业之一。

据了解,中国港口协会在交通运输部有关司局指导下,按照《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组织开展绿色港口等级评价工作,由高到低分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2023年,评选出5星级绿色港口2家、4星级绿色港口13家、3星级绿色港口2家。

一直以来,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的专业煤炭码头环保管理的行业领先品牌,不断完善环保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持续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强化环保宣传引导,助推公司自动化、智能化绿色港口建设再上新台阶。今年一季度,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完成吞吐量1224万吨,同比增长8.7%,超额完成一季度任务目标,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

2、5月15日起开始报名!唐山最新招聘!

■ 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专项选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2名

■ 迁安市2023年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

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48名

■ 唐山市迁西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

■ 唐山市第五医院2023年选聘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16名

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专项选聘卫健系统

事业编制医务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对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我区拟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选聘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选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医务人员12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专项选聘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三、选聘范围:

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六)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3年5月11日起在部分省重点医学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19日17:00(非报名时段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tslbgb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某-岗位X-139XXXXXXXX)。

报名截止后,工作人员将以邮箱回复、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审核合格人员下一环节具体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专项选聘卫健系统事业编制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表上需上传正规电子照片),提交excel版。

注意,请勿提交其他无关、非必要材料。

(三)考试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并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 60 分。面试成绩和结果当天公布。

(四)资格审核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北区卫生健康局组成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工作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体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如资格审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面试合格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体检人数与各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2.具体体检事项以电话或微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用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为三年,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注: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2023年选聘卫生技术人员应聘意向书》和《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七、相关事宜

(一)本方案由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315 3724841(卫健局)

0315 7215292(人社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

迁安市关于2023年面向国家“双一流”和省重点医科院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卫健系统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拟面向国家“双一流”和省重点(及以上)医科院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迁安市2023年定向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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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范围

国家“双一流”和省重点(及以上)医科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5日-2005年5月14日之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2023年5月11日起在河北医科大学等省级重点医科院校和国内“双一流”医科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8:30-5月21日17:00 (非报名时段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qawsjrs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卫某-迁安市人民医院-专技岗位1-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3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

(3)《迁安市2023年定向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4)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咨询电话:0315-535799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审核

迁安市卫健局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个环节,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结果及下一环节具体事项。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公布,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后,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迁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卫健局 0315-5357996 ,人社局 0315-7639202。(工作时间)

2023年5月11日

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和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共48名 , 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选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曹妃甸就业网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相关通知的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需是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且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 5月15日-2005年5月14日之间出生)。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8.凡涉及年龄、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首日。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高校毕业生”是指:(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3.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5月9日,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曹妃甸就业网(www.cfdj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8:30时--5月19日17:00时。

2.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CFDJYZP2023@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三 中学数学 13X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2)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毕业的考生可先提供《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所在高校的就业推荐表及成绩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和成绩报告单(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4)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5)《唐山市曹妃甸区2023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扫描件(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6)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以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试讲的具体题目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试讲教材为所报考学科的现行教材。每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的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

(四)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考核

拟聘人选体检合格后,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实施相关考核工作。按职责分工,根据公告的相关内容和《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审核人事档案,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合格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与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体育局签订《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核不合格的,截至2023年7月31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审档不合格或者在入职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及公示期满后各种原因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选岗

结合岗位需求,拟聘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所报专业类别、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唐山市曹妃甸区编制、人社、教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曹妃甸区教育系统。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5-733301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唐山市迁西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

选聘引进范围: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教师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引进不包含我县在编在职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

共选聘高层次事业编制教师20名,详见《迁西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因无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员或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员不足而减少的选聘岗位数,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考试结果,按照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政治、中学历史、小学语文、小学体育、职校专业教师学科顺序,平均调剂至相应学科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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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技能条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高校毕业生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须于2023年5月15日前取得。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迁西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招聘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4.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5.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及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无结论的人员;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3年5月9日,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ldjgovcn)发布选聘信息,公布选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选聘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发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

(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下午17:00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投递到指定邮箱jyjrsk5661507@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学校、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 县城学校 中学语文教师专技岗位1 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还需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份,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

(3)《迁西县2023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4)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适岗性评价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二个环节,现场面对面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适岗性评价。由用人单位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选派7名评委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试岗性评价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评价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1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

1.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分组面试的在本面试组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开招考栏目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核内容主要有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4.备案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迁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人才引进政策

(一)被聘用人员符合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唐发〔2021〕26号)及中共迁西县委办公室、迁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迁西县“聚英才、保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规定的,享受相应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二)被聘用的文化类专业人员符合中共迁西县委、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来迁任教高层次人才奖补待遇的意见》(迁西文〔2023〕6号)相关规定的,按以下标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2023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本科学历为省重点师范类院校及以上层次,不含专接本):给予一次性奖励安家费3万元,6年服务期内每年发放培养基金1万元。研究生在享受我县青年人才奖补政策(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或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或生活补贴60个月合计18万元)的同时,工作期间在迁西县城龙湖盛景区域内免费提供约90㎡周转房一套,在迁西任教满10年且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过户给本人。

2.师范类“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本科学历为省重点师范类院校及以上层次,不含专接本):给予一次性奖励安家费6万元,6年服务期内每年发放培养基金1万元。研究生在享受我县青年人才奖补政策(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或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或生活补贴60个月合计18万元)的同时,工作期间在迁西县城龙湖盛景区域内免费提供约120㎡周转房一套,在迁西任教满10年且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过户给本人。

3.师范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研究生要求本科学历为省重点师范类院校及以上层次,不含专接本):面向师范类“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选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获评地市级以上名师或骨干教师,本科生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引进人员在享受我县青年人才奖补政策(35周岁及以下本科生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或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或生活补贴60个月合计18万元)的同时,本科生一次性奖励安家费12万元,研究生一次性奖励安家费18万元。工作期间在迁西县城龙湖盛景区域内免费提供约120㎡周转房一套,在迁西任教满8年且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过户给本人。

具体政策以有关部门政策解释为准。

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迁西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适岗性评价、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含试用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5-5661507 0315-568515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023年5月10日

唐山市第五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医院优秀人才需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拟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类院校选聘202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6名。为依法、规范、科学做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类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三、选聘数额

我院拟选聘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16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第五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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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202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延长至35周岁(1987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如所学专业名称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2023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

2.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5月11日起在河北医科大学等选聘范围内的相关院校就业网站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20日(5个工作日,非报名时段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指定邮箱tswyrsk@126.com,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如:专技岗位1-张三-138********),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所报考岗位的应届毕业生。

需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在校期间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等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毕业论文等);

(5)唐山市第五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上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需打印后签字扫描;

(三)资格审核

医院依照发布的校园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个环节,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结果及下一环节具体事项。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报考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根据实际需要,按岗位进行专业知识测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人选不形成竞争时,采取评委投票的方式确定,同意票最低应在半数以上,低于半数则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签约

按照面试成绩确定签约人选,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1:1,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六)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医科大学就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5.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315-5262197(工作日上午8:00-11:30;14:00-17:30)

3、5月21日,唐山68条公交线路临时绕行!

通知

国际马拉松赛事将于2023年5月21日在我市举办,期间涉及市中心区马拉松赛道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唐山公交总公司为方便市民乘车,在比赛期间提供运力保障,涉及公交68条线路需临时绕行,具体方案如下:

1路:由原风井枢纽站始发,临时调整为由唐山南站始发,按原线行至终点国矿路北口。

临时取消站点:风井枢纽站、唐山矿风井、中冶德贤公馆、南草场社区、交大、石庄。

2路:由唐山站始发,行至新华道卫国路口,临时绕行卫国路、西山道、华岩路、新华道调头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唐人医药(新华道南侧)、世博广场、广场、矿务局、路北区委区政府、建国路、乔屯楼、启新立交桥。

临时增加站点:华岩路新华道口(华岩路西侧)、公交总公司(华岩路西侧)、卫国路新华道口(卫国路东侧)。

4路:唐山站发往长宁桥方向:由唐山站始发,行至国防道华岩路口,临时绕行华岩路、南新道、卫国路、国防道调头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国防道华岩路口、大钊公园、世博广场东、中医医院、工人医院、凤凰楼、文化楼、体育馆道东口、钓鱼台、建华桥、紫御佳苑、电厂工房、高各庄社区、陶然居小区、五号小区、长宁桥、龙泉南楼、沿河楼。

临时增加站点:截瘫医院(南新道北侧)、和泓阳光小区(卫国路东侧)。

长宁桥发往唐山站方向:由长宁桥发车,行至文化路北新道口,临时绕行北新道、龙泽路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凤凰楼(文化路东侧)、文化楼(文化路东侧)、体育馆道东口(体育馆道南侧)、工人医院、中医医院、世博广场东、大钊公园、国防道华岩路口、烈士陵园、矿院楼、国防馨苑小区、双新里、开滦二中西校区、国防道友谊路口、河沿庄、职业技术学院、冀东油田、光明南里、唐山站东广场、唐山站西广场、唐山站。

临时增加站点:凤凰山公园(北新道南侧)、唐山工业博物馆(龙泽路东侧)、康复医院(龙泽路东侧)、体育馆道东口(龙泽路东侧)。

5路:由国茂府南始发,行至华岩路西山道口,临时绕行西山道、卫国路、北新道、华岩路调头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公交总公司、市人大、市政府、市委、凤凰山公园、唐山工业博物馆、唐山博物馆、风东里、五家庄、乔屯楼、启新立交桥。

临时增加站点:公交总公司(西山道北侧)、凤城国贸(北新道南侧)。

6路:丁家屯车场发往税务庄西口方向:由丁家屯车场始发,行至南新道华岩路口,临时绕行华岩路、国防道、卫国路、南新道调头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截瘫医院、南湖医院、南新道增盛路口、南新道车站路口、永红桥东、利民五交化、小山批发市场、人民医院、荷花坑、爱国里、胜利桥、汇力公司、河联园小区南、河联园小区、河联园小区北、税务庄西口。

临时增加站点:国防道华岩路口(国防道北侧)、烈士陵园(卫国路西侧)。

税务庄西口发往丁家屯车场方向:由税务庄西口发车,行至南新道增盛路口调头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南湖医院(南新道北侧)、截瘫医院、和泓阳光小区、嘉元六合、南新道大里路口、友谊路南口、武警唐山医院、南新道光明路口、青龙河桥、公交二公司、新天地美域、唐山站东广场、站前路西山道口、站前路北新道口、兴源道西口、丁家屯车场。

7路:由银河路车场始发,行至长宁道龙泽路口,临时绕行龙泽路、北新道、文化路、体育馆道、龙泽路、长宁道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冀东眼科医院、部西里、远洋城、建设路裕华道口、红星里、唐山市第二医院、唐山供电公司、唐山体育公园、建设路煤医道口、建设路北新道口、市政府、百货大楼、抗震纪念碑、新天地购物乐园、世博广场东、大钊公园。

临时增加站点:龙泽路长宁道口、部东里、绿锦园、承德银行龙泽路支行、六十八号小区、钓鱼台、体育馆道东口(龙泽路西侧)、康复医院(龙泽路西侧)、唐山工业博物馆(北新道北侧)、凤凰山公园(北新道北侧)、凤凰楼(文化路东侧)、文化楼(文化路东侧)、体育馆道东口(体育馆道南侧)。

8路:由开平职校始发,行至新华道与车站路交叉口,临时绕行车站路、国防道、增盛路、新华道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路北区委区政府(新华道北侧)、矿务局(新华道北侧)、广场、抗震纪念碑、新天地购物乐园、大钊公园、世博广场东。

临时增加站点:路北区委区政府(车站路西侧)、国家矿山公园(国防道北侧)、开泰楼(国防道北侧)、增盛路(增盛路东侧)、增盛路口(增盛路东侧)。

10路:由原公交南湖停车场始发,临时调整为由和泰里始发,绕行光明南路、友谊南路、南新道、学院路返回原线路运行。

临时取消站点:公交南湖停车场、龙泉寺、学院路和泰道口、学院路仁和道口、学院路仁泰道口、学院路惠民道口、南湖游客中心、唐山大剧院、南湖国际会展中心、世园广场、嘉元六合。

临时增加站点:和泰里、金恒农贸大世界、承德银行路南支行、南湖一幼、惠民园小区、光明南路正泰道口、果园市场、正泰楼、福乐园小区、友谊路南口、南新道大里路口。

11路:由原风井枢纽站始发,临时调整为由公交南湖停车场始发,绕行国丰大街、唐胥路回原线运行。

临时取消站点:风井枢纽站、皮影乐园、生态科教园、凤凰台、马庄、王禾庄车场。

临时增加站点:公交南湖停车场

15路:由原风井枢纽站始发,临时调整为由唐山南站发车,绕行车站路返回原线路运行。

临时取消站点:风井枢纽站、唐山矿风井、中冶德贤公馆、南湖桃花潭、大钊公园、世博广场东、广场、矿务局。

临时增加站点:唐山南站、车站路人民道口、国家矿山公园。

17路、17支:蓝天楼发往开越路口(传染病院)方向:由蓝天楼始发,行至新华道华岩路口,临时绕行新华道、卫国路、西山道、华岩路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华岩路新华道口(华岩路西侧)、世博广场、广场、矿务局、路北区委区政府、建国路、新华桥、棉纺路口、东立交桥、税务庄西口、新华东道、新华道开越路口(水岸东方、税务庄、汇力公司、唐钱路西口、仝泰集团、传染病院)。

临时增加站点:唐人医药(新华道北)、卫国路新华道口(卫国路东)。

开越路口(传染病院)发往蓝天楼方向:由开越路口(传染病院)发车,行至新华道展览馆路口,临时绕行展览馆路、凤凰道、文化路、新华道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广场(新华道北侧)、世博广场、华岩路新华道口、公交总公司、华北妇产医院、第九医院、华岩路建华道口、富康道口、唐山燃气集团、十二中、唐山学院南校区、六合轩府、碧玉华府、祥明里、蓝天楼。

临时增加站点:文化宫(展览馆路东)、凤凰山公园(凤凰道北)、工人医院(文化路西)。

18路:由瑞安园小区始发,行至西山道卫国路口,临时绕行卫国路、北新道、华岩路、西山道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公交总公司(西山道南侧)、市人大、市政府、市委、中医医院、广场、矿务局、路北区委区政府、建国路、新华桥、棉纺路口、水岸东方、税务庄、河联园小区南、河联园小区、河联园小区北、税务庄西口。

临时增加站点:凤城国贸(北新道南侧)、华北妇产医院(北新道南侧)。

20路:丁家屯车场发往公交五公司方向:由丁家屯车场始发,行至北新道华岩路口,临时绕行华岩路、西山道、卫国路、北新道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华北妇产医院(北新道北侧)、华岩南里、24号小区、工人医院、中医医院、广场、矿务局、路北区委区政府、建国路、新华桥、棉纺路口、东立交桥、税务庄西口、新华东道、新华道开越路口、百德福、开平工业区、公交五公司。

临时增加站点:公交总公司(西山道北侧)。

公交五公司发往丁家屯车场方向:由公交五公司发车,行至文化路凤凰道口,临时绕行凤凰道、展览馆路、新华道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广场(新华道南侧)、中医医院(文化路西侧)、工人医院、24号小区、华岩南里、华北妇产医院、凤城国贸、凤城国贸爱琴海、交警支队、北新道大里路口、交通局、德源里、凤凰世嘉、陈家屯、兴源道西口、丁家屯车场。

临时增加站点:凤凰山公园(凤凰道南侧)、文化宫(展览馆路西侧)。

23路:唐山站发往长宁桥方向:由唐山站始发,行至翔云道华岩路口,临时绕行华岩路、建华道、兴源道、学院路、翔云道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建华道建设路口、锦绣苑、钓鱼台、建华桥、河东路建华道口、建华雅居、钢城水岸、三益楼、长宁桥、六湾小区、唐山恒大都市广场、河西路朝阳道口。

临时增加站点:富康道口(华岩路西侧)、健康里(兴源道北侧)、凤凰园小区(兴源道北侧)、天道茶城分店(学院路东侧)。

长宁桥发往唐山站方向:由长宁桥发车,行至建华道龙泽路口调头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唐山站、竹安路北新道口、骏安实验小学、骏安园、丁家屯车场、兴源道西口、陈家屯、翔云道龙源路口、翔云道光明路口、华夏银行唐山分行、万科金域华府、唐山金融中心、龙云楼、机场路南楼、建华道建设路口、锦绣苑。

26路:由国茂府南始发,行至建设路长宁道口,临时绕行长宁道、华岩路、建华道、煤医道、华岩路、新华道、卫国路、国防道返回原线路运行。

临时取消站点:远洋城(建设路西侧)、建设路裕华道口、红星里、唐山市第二医院、唐山供电公司、唐山体育公园、建设路煤医道口、建设路北新道口、市政府、百货大楼、世博广场东、大钊公园、国防道华岩路口、烈士陵园(国防道南侧)。

临时增加站点:远洋城(长宁道北侧)、远洋城西、裕华楼、华岩路裕华道口、唐山学院南校区、十二中、唐山燃气集团、富康道口、建华道华岩路口、第九医院、华北妇产医院、公交总公司、华岩路新华道口、唐人医药、慈铭体检。

27路:蓝天楼发往高轿修理厂方向:由蓝天楼始发,行至华岩路裕华道口,临时绕行裕华道、龙泽路回原线路运行。

临时取消站点:华岩路裕华道口、唐山学院南校区、供电楼、红星里、唐山市第二医院、沁园楼。

临时增加站点:裕丰楼、裕华嘉苑、凤祥园、绿锦园、承德银行龙泽路支行。

高轿修理厂发往蓝天楼方向:由高轿修理厂发车,行至龙泽路长虹道口,临时绕行龙泽路、裕华道回原线路运行。

临时取消站点:六十八小区、沁园楼、唐山市第二医院、红星里、供电楼、唐山学院南校区。

临时增加站点:六十八小区(龙泽路东侧)、承德银行龙泽路支行、绿锦园、凤祥园、裕华嘉苑、裕丰楼。

28路:由凤城凯旋公馆始发,行至北新道文化路口,临时绕行文化路、体育馆道、龙泽路返回原线路运行。

临时取消站点:体育馆道东口(龙泽路东侧)、康复医院(龙泽路东侧)、唐山工业博物馆(龙泽路东侧)、凤凰山公园(北新道南侧)、工人医院、中医医院、百货大楼、市政府。

临时增加站点:凤凰楼(文化路东侧)、文化楼(文化路东侧)、体育馆道东口(体育馆道南侧)。

29路:蓝天楼发往陶博中心北门方向:由蓝天楼始发,行至新华道华岩路口,临时绕行华岩路、西山道、卫国路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世博广场、广场、增盛路口、增盛路、南新道增盛路口、南新道车站路口、永红桥东、复兴路南新道口、复兴路花园街口、刘屯、高轿修理厂、万博源建材家居、刘营村、旭安园小区、陶博中心北门。

临时增加站点:华岩路新华道口(华岩路东)、公交总公司(西山道北)。

陶博中心北门发往蓝天楼方向:由陶博中心北门发车,行至南新道车站路口,临时绕行车站路、新华道、增盛路、南新道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车站路口(南新道北侧)、南新道增盛路口(增盛路东侧)、增盛路(增盛路东侧)、增盛路口(增盛路东侧)、广场、世博广场、唐人医药、卫国路新华道口、凤城国贸、城管局、兴源道东口、翔云西里、机场南楼、馨秀园、机场路北楼、六合轩府、碧玉华府、祥明里、蓝天楼。

临时增加站点:车站路人民道口(车站路东侧)、国家矿山公园(车站路东侧)、矿务局(新华道北侧)。

30路:(如朝阳道建设路口戒严,应急绕行路线)由唐山站始发,行至华岩路朝阳道口,临时绕行华岩路、裕华道、建设路、长宁道、华岩路回原线路运行。

临时取消站点:唐山学院南校区(朝阳道南侧)、供电楼、燕山楼、承德银行龙泽路支行、绿锦园、七十号小区、裕华道龙泽路口、唐山恒大都市广场。

临时增加站点:唐山学院南校区(华岩路东侧)、裕丰楼(裕华道南侧)、建设路裕华道口(建设路东侧)、远洋城(长宁道北侧)、远洋城西(华岩路西侧)、裕华楼(华岩路西侧)、华岩路裕华道口(华岩路西侧)。

31路:由市民中心首末站始发,行至明湖路正兴道口,临时绕行正兴道、梁家屯路、友谊路、南新道、大里路回原线路运行。

临时取消站点:明湖路正兴道口、南湖游客中心、游客中心停车场、唐山图书馆、唐山大剧院、唐山市民服务中心、世园广场东、卫国路政通路口、世园广场北、大里路新岳道口、南新道大里路口(大里路西侧)。

临时增加站点:正泰楼、福乐园小区、友谊路南口。

32路:蓝天楼发往大齐路口方向:由蓝天楼始发,行至翔云道建华道口,临时绕行建华道、华岩路、翔云道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唐山体育公园、文化楼、凤凰楼、工人医院、凤凰山公园、文化宫、矿务局、路北区委区政府、建国路、乔屯楼、启新立交桥、唐山肛肠医院、人民医院、荷花坑、爱国里、胜利桥、唐钱路西口、仝泰集团、建峰冷饮、越河乡医院、西马各庄、南新道唐钱路口、国际商贸中心、开越路南新道口、兴瑭二手车市场、王盼庄立交桥、后于家店、大齐路口。

临时增加站点:体育公园北门(建华道北侧)、富康道口(华岩路东侧)。

大齐路口发往蓝天楼方向:由大齐路口发车,行至文化路体育馆道口,临时绕行体育馆道、龙泽路、北新道、文化路返回。

临时取消站点:唐山体育公园、机场南楼、馨秀园、厚德康复医院、六合轩府、碧玉华府、祥明里、蓝天楼。

临时增加站点:体育馆东口(体育馆道南侧)、体育馆道东口(龙泽路西侧)、康复医院(龙泽路西侧)、唐山工业博物馆(北新道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