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岛天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情况通告

葫芦岛天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立案侦查,现通告如下:

一、在葫芦岛天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人员,请于2023年6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投资合同复印件、银行流水 (转账凭证) 等证据材料,到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联合调查组 (龙港分局经侦大队、龙湾沿海派出所) 报案,或者邮寄自述报案材料到龙港分局联合调查组。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止,凡葫芦岛天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涉案人员 (业务员、技术员) 等,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退赃退赔(退赔范围: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 ,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理

特此通告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28号龙湾沿海派出所(邮寄地址相同)

联系电话: 0429-3155110

联系人:胡警官 石警官

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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