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终于放下心来,不用东躲西藏,睡个安稳觉了。”六年前,因为一宗交通事故,梁某某成为三宗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法院执行而长期外出躲避。六年后,被执行人梁某某来到化州法院,主动履行三宗执行案件款项共98万元,心里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和执行法官说道。
2016年9月,梁某某因醉酒驾驶小汽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化州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梁某某在涉及这起交通事故的三宗民事案件中,分别应向死者亲属、伤者以及保险公司等共支付98万元。判决生效后,梁某某没有履行。2018年4月,2019年3月和2019年7月,死者亲属、伤者等人分别向化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梁某某认为自己无力偿还98万元案款,便离家在外打工规避执行,这一离开就是六年。
由于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一时又无法寻找被执行人梁某某踪迹,法院不得不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4月,在外地的梁某某通过朋友获悉化州法院正开展“雷霆执行2023”专项行动,加之其家属、朋友也纷纷表示愿意借钱给他还款,劝说他回来履行执行义务。于是,梁某某主动打电话给该案的执行法官:“法官,我这几年怕你们抓我,在外面四处流浪打零工。由于被纳入失信及限高,哪里都不能去,而且睡觉一直做噩梦。你们可不可以帮帮我?”执行法官耐心对其进行释法答疑,慢慢打消了梁某某的疑虑,也让其认识到躲避终究解决不了问题。
2023年5月10日, 执行法官组织被执行人梁某某和三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化州法院见面。这是梁某某离开化州六年后,与事故死者亲属、伤者首次见面。
“我这六年一直活在悔恨之中,不敢面对你们,希望你们原谅。”话音刚落,梁某某向死者亲属、伤者等人深鞠躬。
“看到梁某某今天的态度,我相信他有悔意,事情也过去那么多年了,毕竟人要往前看嘛!” 事故死者亲属、伤者也看到了梁某某的诚意,对于其六年前的行为给予了原谅。
随后,被执行人梁某某与三宗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梁某某当场通过手机将执行 款汇入申请执行人指定帐户。案件最终顺利执结。
(来源:化州市人民法院)
编辑:龙小敏
初审:林柳青
复审:梁 良
终审:谭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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