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何先生请朋友吃饭订的是1397元的套餐,饭后付款变成了2272元钱问其何因,店员说是他们喝了三瓶刺梨汁要将整箱买走,本以为可以狠狠敲诈顾客一笔,没想到碰到了硬茬,谁知店家悲催了。
何先生最近谈了一个大生意,为了表示庆祝他请朋友吃饭,于是在某饭店定了一个1397元的套餐。
何先生和朋友被安排到了包间,当时何先生就看到包间里摆放着几瓶刺梨汁,就问店员这个要不要单收费?
店员暗示诉何先生是套餐内的,何先生以为是免费的便没有让店员拿走,心想既然是含在套餐里的就说明收过费了,不喝白不喝。
酒足饭饱后何先生去付钱,店员却告诉他要付2272元,何先生很是纳闷说,我订的套餐是1397元的,怎么要付2272元?是不是你们搞错了?
这时候店员告诉他没错,因为何先生喝了三瓶刺梨汁,所以要付2272元。何先生纳闷,80块钱一瓶,三瓶应该是多出240块钱,你怎么多出上千块钱?
店员说那是一箱的钱,不是三瓶的钱,只要开一瓶就要将一整箱买走。何先生表示,你这又不是什么仙丹,要一百多块钱一瓶,喝一瓶你就要我全部都买走,喝了的我付钱没问题,没喝的让我买就不合适了吧。
这时店员告诉何先生这是店里的规定,而且一直都是这样,甚至带着嘲讽的语气说,一箱而已,又不贵才一千块钱而已。
按照店员的说法,喝一瓶要买走一整箱,那岂不是我买个猪肉也要将一整头猪买回家?你见过谁买一箱牛奶,要把一头奶牛买回家的?
店员也被何先生反驳的一愣一愣的,面对顾客有理有据的反驳,店家也是傻眼了,别的顾客明知道自己吃亏,但为了所谓的面子都会打肿脸来撑胖子硬着头皮付款。
店家都碰到过无数只大肥羊了,为啥到了何先生这里就行不通了呢?
何先生这时才明白过来,这是一家黑店,他随后打听了一下一箱的价格,外面一箱也就是66块钱,放到该店转手就要近1000块钱,这店家也未免太黑了吧。
何先生也是气不打一处来,就联系调解员,将该店这一行为陈述给了调解员,请求曝光此事。
店员一看这何先生动真格了,彻底慌了,一改之前高高在上的态度,笑着脸赔不是,说可以给何先生补偿,只要付1600块钱就行。
对方一看何先生还是不妥协,就又接着降,干脆三瓶刺梨汁送给何先生了,只要何先生付饭费就可以。
你说要我买一箱我就得买一箱,眼看不是软柿子捏不动了就开始低头啦,我是差那几百块钱,千把块钱的人吗?面子都被你们整丢了,现在才想起来给我便宜,晚了。
此时的店家也非常恼火,之前在这里吃饭的顾客坑个几千块钱那都是常事,怎么到了何先生这里,给他降一半了还不满足?
店家眼看要把事情要闹大了,店员急中生智说,愿意给何先生打折,只要1000块钱就行。
何先生是谁?人家差那点钱吗?人家本身就是不差钱的主,只不过人家不愿意被当做冤大头任人宰割罢了。
最后何先生大大方方地给对方付了2272元,之后便带着朋友走了。
该店被这么一折腾,一传十十传百,经过这么一传播,大家都知道这家店是不能去的,最后这家店也关门大吉了。
1、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该店利用捆绑的方式来销售饮料,这种行为属于强买强卖,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何先生追究其法律责任,店家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2、店家卖的刺梨汁外面只需要66元一箱,而店家却要何先生将近一千块钱一箱,店家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
根据《价格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四条中的第七项和第八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牟取暴利,禁止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如果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价格行为,可以处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警告,也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您对店家捆绑销售一箱梨汁并且还天价一箱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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