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一家长发文称,自己孩子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疑似遇到淋巴肉。对此,校方回应称,并非淋巴肉,是猪颈肉没有清理干净,食堂是外包的,已经进行处理。

这位家长称,孩子最近总是说食堂饭不合口味,家长还以为是孩子零食吃多了,挑食不愿意好好吃饭,并没有多想,只是嘱咐他让他好好吃饭,这样学习才跟得上。

这天中午,家长来找自己的孩子有点事情,正好到饭点了,孩子邀请家长一起吃饭。

正好家长也想看一看孩子每天都吃些什么,就随孩子一起去吃饭了。打了两份饭,家长准备吃的时候,发现这个肉上面有很多颗粒,看着很像淋巴肉。

家长顿时就火冒三丈,自己辛辛苦苦打工,交这么多钱来让孩子想吃好一点,都这么难吗?孩子是祖国未来的花朵,就给他们吃这种东西,营养能跟上吗?

先不说味道怎么样,这个食材就让该家长看不过去。在家里做饭,他都不舍得让孩子吃一口不好的,结果就这么糊弄人?

家长越想越觉得憋屈,随即把这一幕记录下来,发了出去,并质疑食堂使用淋巴肉给孩子们吃,损害孩子们的身心,要求他们给个说法。

很快,这一幕立马就引起了热议。此时,校方也出来回应称,肉没有问题,不是淋巴肉,是猪颈的肉,处理肉的时候可能没有注意到把肥肉去除干净。

食堂是外包出去的,资质也是够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他们也承诺,以后一定会严查进货的渠道,并且要查验进货以后食材的合格证,严格要求处理食材的人员。

他们已经提出了警告、批评,要求他们出一个情况说明,并且反思,让他们已经进行整改了,保证以后不会再有这种情况发生。

而有很多网友也抨击这种做法,认为苦了谁都不能苦了孩子,一定要严惩不贷!

而有人认为,淋巴肉为什么不能吃?不都是肉吗?

一、究竟是不是淋巴肉?需要更近一步的查探才能知道,但是画面上的肉明显是不能食用的,食堂这么做已经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为何淋巴肉不能吃呢?答案是,淋巴肉携带了很多不干净的东西,如果吃下去以后可能会导致各种损害,危害到自身。

食堂,就是为了给孩子们的饭菜提供保障的,那么食材一定要保证干净卫生,看着没有什么异样,但是这些肉明显都是肥肉,颗粒满满,看起来非常的难以下咽。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先不说是哪里的肉,这些肉看起来就非常异常,是根本无法食用的,成年人都没法吃,更不要说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了。

二、食堂采用不好的食材,相当于说损害了学生的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如果孩子们长期吃这种食材吃饭的话,肯定会不爱吃,也会导致吃不饱的情况,那么他们给食堂交的饭菜钱也不匹配,权益受到损害。

因此,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按照他们所说,是工作人员疏忽了,没有将肉处理干净,做成菜给学生吃了。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学生的权益。按照食品安全法,学生可以向食堂要求赔偿饭菜钱10倍的金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此,他们也承诺一定会加强管理,加强管理不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一定要成立一个管理办法,按照办法去实施。

从源头和根本上去解决问题,并且在中途也加强对各个人员的培训。

家长表示,他们已经投诉了,上级部门已经称,在介入调查此事,正在处理当中。一定会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给大家一个反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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