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法无天了 ,怀孕的曹女士在酒店等男友,却突然遭遇一57岁醉酒谢某猥亵,曹女士因为还手,被打成左耳耳聋,最后警方却说,如果不同意和解,就判互殴,女方也要关15天,在舆论的发酵下,警方口径又发生了变化。。

事件背景

5月5日,曹女士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某酒店等男友,突然一名醉酒男子走过来,问:“美女,有烟吗?”

曹女士看他一副流里流气的样子,就没搭理他。

结果谢某气急败坏,对曹女士破口大骂,还伸手摸她下Ti。曹女士赶紧冲到酒店大门口打电话报警。

谢某被曹女士的反应彻底激怒了,便尾随在她身后。

就在背对着打电话时,谢某朝她的臀部摸过去。曹女士也不惯着他,回头见还是这个老男人,气冲脑门,双手往他胸口推了一把,又上脚踹了一脚。两人互相殴打起来。

曹女士虽然强悍,但毕竟是女孩子,最后被谢某打到左耳严重损伤,最后要不是遇到 一个路过的男子,后果不堪设想。

被路人拉开之后,曹某感觉到自己耳朵流血,肚子也钻心的疼。j

男友陈先生赶过来之后,马上把她带到医院做核磁共振,当时并没有检查出问题。第二天上午,她就接到派出所电话去录口供,结果到了之后,却被带进了候审,曹女士被告知,如果不同意协商,就别出来。

最后他们让曹女士签协议,同意1万块钱的赔偿,曹女士拒绝,他们却说如果不签字,曹女士就要被定性为互殴,也要关15天。

听到这句话,曹女士委屈至极,一下子晕倒在派出所。之后她又去了三家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神经性耳聋和怀孕六周。

医生说,耳朵已经严重损伤,需要马上治疗,但是治疗过程中必须要用药,所以孩子和耳朵只能选一个。

曹女士今年28岁,跟男友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还没来得及感受初为人母的喜悦,就要忍受母子分离,这换谁也受不了。

事出了之后,谢某一直没有道歉,连医药费都是曹某自己出的。这让她十分气愤。据说谢某的子女都不管他,当时判了10000元医疗费赔偿,可曹女士一分钱都没收到。她实在是走投无路,才把事情闹到了网上。

针对互殴这个说法,网友们也各有各的说法。有的网友说喝酒不是理由,这样的人就应该判刑。

也有人说曹女士太冲动了,既然已经怀孕了,就应该为孩子着想,克制情绪立马跑,就不应该还手。

其实但凡有一点脾气的女孩子,反手也是本能反应,没招谁,也没惹谁,光天化日之下竟被猥亵了,换做谁也忍不了。

而且当时也是在公众场合,曹女士估计也没想到谢某会如此嚣张,本来以为自己的气势把对方压倒,谁知对方毫无敬畏之心。

事情现在传到网上,出于压力,当地警方也表态了,谢某已经被刑拘。至于最后结果如何,还要等后续通告。要不是闹大了,谢某估计也就没有刑拘这回事了。

曹女士现在面临着两个问题。

一个是追究谢某的法律责任。

还有一个就是最重要的,是选耳朵还是选孩子。

对一个母亲来说,放弃自己的孩子,实属艰难,但是身体是本钱,希望她还是先治疗耳朵吧,来日方长,也许是没有缘分,好好治好身体,相信孩子还是会回来的。

通过这件事,法律该怎么定义互殴?如果被打了,就真的该忍气吞声吗?如果打出了事,谁负责?

高铁掌掴事件,城铁警方定义为互殴。其实没什么大毛病。但曹女士不一样,她是被猥亵之后才反击的,这难道不是正当防卫吗?对于当时珠海警方的定性互殴,着实让人难以理解。究竟是图省事?还是谢某真的有人?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