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03月09日晚,张某在东阳市***花园街*号门口与杨某某约定以100元一次的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后张某将杨某某带至***花园街*号一楼出租房内准备发生性关系,后 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查证,两人尚未发生性关系,未支付嫖资,情节较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张**行政拘留四日的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行政拘留东阳市拘留所执 行。

02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03月07日下午,魏某某到东阳市***西街*号的**推拿店里接受由雷某某提供的价格200元“打飞机”服务,并通过支付宝扫码转账的方式将钱转账给林某某。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魏**行政拘留三 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行政拘留送东阳市拘 留所执行。

03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03月09日19时许,在东阳市****号***房间,李某某与杨某某谈好以200元的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 ,后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李**行政拘留 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行政拘留送东阳 市拘留所执行。

04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3月7日下午,黄某在本市***街道****号某内衣店内购物过程中,趁事主樊某不注意之际,以顺手牵羊的方式将事主樊某放在试衣间内红色塑料凳上的黑色VIVO手机(报案价值人民币700元)盗走,后逃离现场。现该手机已被追回,并发还受害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黄某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 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行政拘留送东 阳市拘留所执行。

05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1月17日11时许,丁某某窜至东阳市江北街道***社区***文化街某烟酒行处,趁店主卢某某不注意之际,将放在店门口的两箱红牛饮料(价值216元)偷走后逃离现场。后于2023年3月10日被我局工作人员抓获。经查,丁某某于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处罚属情节较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丁某某 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行政拘留送东 阳市拘留所执行。

来源:行政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