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3年第十七期)。
编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案由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1延市市监处罚〔2023〕25号陈峰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陈峰注册号:612601606516363
经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鉴定,当事人店内销售的中石化长城系列产品属假冒注册商标之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尚未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长城FD-2多效防冻液(9kg)6桶、长城FD-2多效防冻液(18kg)3桶;
2.罚款3000元。自动履行15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1日2延市市监处罚〔2023〕26号延安市宝塔区本鑫工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延安市宝塔区本鑫工贸有限公司9161060235229548XC董雄飞经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鉴定,当事人店内销售中石化长城系列产品属假冒注册商标之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尚未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8桶长城尊龙T300柴油机油(16KG装);
2.罚款3000元。自动履行15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1日3延市市监处罚〔2023〕27号延安市宝塔区喜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延安市宝塔区喜存商贸有限公司91610602338593309T张荣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润滑油销售分公司及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中石化长城及中石油昆仑系列产品属假冒注册商标之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90元;
2.没收违法销售的中石化长城及中石油昆仑系列产品108桶;
3.罚款3000元。自动履行15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1日4延市市监处罚〔2023〕28号宝塔区李渠镇宏冲五金机电门市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宝塔区李渠镇宏冲五金机电门市部92610602MA6YEQDE3R
经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中石化长城系列产品属假冒注册商标之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销售的中石化长城通用锂基润滑脂2号(15kg)10桶;
2.罚款3000元。自动履行15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1日5延市市监处罚〔2023〕29号宝塔区李渠镇范慧梅润滑油经销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宝塔区李渠镇范慧梅润滑油经销部92610602MA6YL0YF29
经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鉴定,当事人店内销售的中石化长城系列产品属假冒注册商标之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尚未销售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0桶长城FD-2多效防冻液(9KG装)、9桶长城FD-2多效防冻液(18KG装)、2桶长城尊龙T200柴油机油(16KG装)、1桶长城尊龙T300柴油机油(16KG装)、14桶长城卓力L-HM46液压油(16KG装);
2.罚款3000元。自动履行15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1日6延市市监处罚〔2023〕30号孙江涛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孙江涛注册号:612601606505293
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润滑油销售分公司及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中石化长城及中石油昆仑系列产品属假冒注册商标之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销售的长城FD-2多效防冻液(9kg)10桶、昆仑天鸿CF-4 15W-40重载型柴油机油(16kg)5桶;
2.罚款3000元。自动履行15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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