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串通好的!” 2015年,湖北一打工仔打官司讨薪,谁料节节败诉还倒贴律师费,怒火中烧的他,在法院连捅4位法官……
1972年出生在农民家庭的胡庆刚,只因家境贫寒,没读几年书,十几岁就出来城里打工了。
2013年8月,他的老乡给他介绍了一份新工作,就是到十堰方鼎汽修公司做工。胡庆刚当时不知道打工要签劳动合同,只知道老板说好给他每个月4000元的工资。
没想到,这公司也不守信用,到发工资的时候,却只发给胡庆刚2000元,老板说剩下的那2000元要看个人表现,再决定发放时间和金额。
然而,接下来连续几个月,公司每个月都只给胡庆刚发2000元。
胡庆刚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公司怎么就只给自己发一半工资呢。他找人事部理论,而人事部门的回复依然是不断找理由推搪。
一直勤勤恳恳工作的胡庆刚,觉得自己被公司忽悠了,于是便思索着怎样把自己应得的工资追回来。
这时,他从朋友那里知道了一些相关的劳动法知识,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劳动法》追讨回来。
得知这个好消息,胡庆转忧为喜,有《劳动法》护航,他顿时有了底气,接着便找到了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然而,劳动仲裁程序并没有像他想得那么简单,原来仲裁委要求胡庆刚提供劳动合同和欠薪证明。
可惜公司一开始就没有跟他签劳动合同,甚至连欠薪证据是什么东西他也搞不懂。于是,这起劳动仲裁以失败告终。
明明是自己付出的劳动所得,公司却这样压榨他的血汗钱,胡庆刚越想越不服气。他决定要将十堰方鼎汽修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上,方鼎汽修公司一点也不让步,他们聘请了专业的律师与胡庆刚对峙,还摆出一副“胳膊肘拧不过大腿”的姿态,反正我跟你没有签劳动合同,我看你怎么着!
而胡庆刚也不示弱,他狠下心来也请了律师。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应付工资、加班费、补偿金以及拖欠的社会保险金。
而且,胡庆刚向法官提供了前领导审批的考勤单签名复印件,但由于字迹模糊不清晰,被法官否定了证据的有效性。
而被告方鼎汽修公司更是直接指明,与胡庆刚并没有发生劳动关系,还拿出了之前胡庆刚劳动仲裁败诉的证明。
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作出了判决:原告胡庆刚与被告公司不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故不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一听到判决,胡庆刚气愤极了,用人单位拖欠他的工资,法院却没有为劳动者伸张正义。他不死心,立刻又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重诉。
可二审结果出来,中院法官刘坦再次宣读了维持原判不变的判决,并作出了补充:不得再次上诉!
再次的判决不公,让本来就生活窘困的胡庆刚雪上加霜。不但工资追不回来,还倒贴一大笔律师费。
2015年9月9日,胡庆刚被通知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领取审判结果,他带着激愤的情绪,用报纸包好一把锋利的刀子,偷偷地藏身上。
在胡庆刚到达法院时,法官刘坦亲自把他,从守卫森严的大门带到了办公室,她怎么都没想到,正是她未让胡庆刚接受安全检查,而酿成了接下来的惨剧。
就在他们刚刚进入法官办公室时,刘坦法官平和地跟胡庆解释,审判结果的依据期间。
突然,胡庆刚向法官举起手中的利刀,厉声地喊着:“你们是串通好的!”一刀狠狠地向法官的胸口插去,紧接着,再向她下腹连捅两刀。
顿时倒在血泊中的刘坦法官叫喊着救命,隔壁办公室的郑飞法官听到呼救声,立刻飞奔过来。这时,怒火中烧的胡庆刚根本难以自控,又猛地举起了刀向郑法官乱捅一气。
尖叫声又引来其他两位法官,见到如此血腥的情形,他们迅速围上去制止。谁知道手无寸铁的两人,怎能斗得过已失去理智的胡庆刚,两位法官也双双挨了刀子……
后来,四名法官幸亏抢救及时,生命已无危险,他们同情胡庆刚的遭遇,所以没有追究伤人者民事赔偿责任。
但法律不能纵容犯罪行为,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最后胡庆刚被判了11年有期徒刑。
从此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胡庆刚本来是受害者,但因不懂法律和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导致无法追回薪资。
他情绪偏执,用过于偏激的行为,向依法执法的法官进行泄愤报复,最终由“受害者”变成了“施害者”,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而方鼎汽修公司,不但违反《劳动法》,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不遵守承诺,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种钻法律空子的行为,也应该受到相关的处罚。
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任何罪行或过错是无缘无故的。当一个走投无路的中年男人走向极端时,他经历了什么?而真正把打工仔“逼上梁山”的罪魁祸首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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