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一男子打了个网约车,全程只要16元。上车后男子口渴,白喝了瓶4块钱的水。占到便宜后,男子又想再来1瓶,司机果断拒绝表示:我虽然免费提供,但你也不能逮住一只羊薅啊!
周行是一个网约车司机,他接到乘客下的订单后,驾驶汽车飞驰去接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却不见乘客身影。乘客也不取消订单,只好在原地耐心等着。
足足等了十几分钟的时间,男乘客才慢悠悠地来了。他一上车就开始挑剔起来,嫌弃车中空调不凉快,周行只能按照男乘客要求,把空调调成了21度。
调好空调后,本以为可以出发了。男乘客又叫住了他,说自己口渴要喝水。本着为顾客服务的原则,周行拿出来一瓶4块钱的水,让男乘客免费喝。
由于路程并不远,只走了小小一段距离,男乘客又有事了。他表示一瓶水喝完了,想要再来一瓶,周行瞬间感到无语。
要知道他这瓶水,可是为自己准备的,都让男乘客喝了,自己就没得喝。男乘客要走的这段距离,路费才花16块钱,而周行准备的水,一瓶要4块钱呢。
对此,周行只能告知男乘客,只能提供1瓶水。这下男乘客不干了,他说自己都快渴死了,叫辆网约车连水都不管够。
听到这话后,周行大怒了,他和男乘客争吵起来,表示自己已经提供1瓶水了,可男乘客却不知足,才花16块钱乘车,还这么多要求。
更何况这一单,周行除去油费后,根本赚不了几个钱。可男乘客还要白喝2瓶水,加起来总共8块钱,拉这名乘客坐车,自己岂不是要倒贴钱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可那男乘客脸皮还挺厚,直言说他嗓子不舒服,就要多喝1瓶水。男乘客认为自己坐的是网约车,司机服务态度就得到位。
几句话说得周行更生气了,明明是自己花钱买的水,不给他喝他还非要喝。要是一直讨水喝,自己是不是要贴钱给他买水喝?才花16块钱乘车,做人就这么事儿多。

谁知男乘客却认为,自己乘坐的是网约车,司机就得提供服务,提前准备饮用水。至于司机有没有得喝,那是司机的问题,跟他没任何关系。
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执,周行想让他赶快下车,男乘客却待在车上不动。没办法,周行只好把男乘客,拉回自己小区了。
事后,周行把视频发布到了网络中,引起了很多人的热议。有的网友认为:男乘客就是贪图便宜,短短一段路程还要喝2瓶水,哪怕再渴也是不可能的。
还有的网友则认为:既然是做网约车的,就得提供饮用水的服务,司机可以提前准备好大桶装的水,免得乘客吵着没水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男乘客向司机反复索要水喝,侵害了周行的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司机为男乘客提供的水,价值4元一瓶。瓶装水司机为自己准备的,所有权属于司机的。男乘客索要一瓶后,又变本加厉,强行再索要一瓶,其行为侵害了周行的财产权益。周行完全可以要求男乘客,照价赔偿自己的损失。
2、达到目的地后男乘客不下车,是扰乱正常经营行为,理应处以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司机与男乘客提前已经约定好到站下车,而男乘客因发泄心中不快,不肯下车扰乱了司机的正常经营,是违法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来进行行政处罚。警方有权对男乘客处以警告处理,并罚款200元以儆效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3、网约车是否有必要准备提供水呢?
《民法典》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约定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执行,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网约车的服务分为两种,一种是快车,另外一种是专车。专车司机需要按照公司约定,自主为乘客提供饮用水、餐巾纸张等服务。但是,这并不代表男乘客肆意索要的依据,男乘客违反公序良俗索要无度,司机直接拒绝即可。
4、本案提醒我们:在做任何事情时,需要考虑的是道德的底线,遵守社会上的公序良俗,控制人性的缺点,不要作出侵害他人权益的事情。
对此您怎么看?
留言参与讨论。
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