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大妈没钱收拾庄稼,进城去找儿子要800元。没想到去到儿子家,儿子的一番话,大妈伤心走出儿子家。不巧在楼下遇到儿媳,而儿媳的一番做法让大妈感动,丈夫感到羞愧。
(案例来源:王哥说正能量) 王大妈住在乡下,周围是一片丰收的景象,但她心里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农忙时节到了,她一个人干不了那么多活。看着别人家的稻谷都已经收好,自己家的稻谷再不收就会被鸟儿吃光了。 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的王大妈,想到了在城里工作的儿子。她想向儿子借800元,雇个人帮她干农活。 没想到,当她来到儿子家,儿子却没有给她好脸色。他一脸为难的样子,跟王大妈抱怨自己在城里的生活多么不容易,水电费都付不起,孩子读书的费用也是一大笔开支。 听到这些,王大妈心里更加难过。她觉得来找儿子是指望不上了。儿子也没有替她想个办法,还在那里数落她,说她不应该种那么多稻谷,一个人在家又吃不了那么多,每次还要出钱买化肥。 王大妈忍着内心的酸楚,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儿子家,连饭都没有吃。她一脸落寞地走到楼下,想着回去还是自己慢慢干吧。 但是,在楼下的转角处,她遇到了儿媳妇。 儿媳妇主动问王大妈,现在农忙时节,怎么有空来了?先吃饭再回去。看着婆婆眼圈红红的,儿媳妇知道婆婆肯定是遇到什么难处了。 王大妈被儿媳妇的热情打动,又被带进了家门。 儿媳妇一进门就责备丈夫,母亲一个人从老家过来,你怎么不留她吃口饭再叫她回去。然后,不等丈夫接话,她就主动让王大妈坐下,等会就开饭了。 儿媳妇又是倒水,又是从包里拿出800元给王大妈。她说他们小辈也忙得顾不上,这800元,让王大妈收着,让她找个人帮干活,别把自己给累着了。 王大妈心里升起一股暖流。虽然指望不上儿子,但还是遇到了一个好儿媳,她心里也好受了一些。 而王大妈的儿子则是一脸羞愧,也意识到自己不该对母亲那样说话。他向王大妈赔不是。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若儿子实际上具备经济能力而故意不提供帮助,他可能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王大妈因农活繁重,自身年老体弱而无法完成庄稼收割工作,向儿子请求经济帮助是合理的期待。儿子如果拒绝提供帮助,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 如果王大妈的儿子在经济上有能力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则他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2、王大妈的儿媳妇对公婆的尊重和照顾被视为美德,是家教和家风的体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主要指的是直系血亲之间的责任。然而,儿媳妇作为家庭的一部分,其自愿援助的行为虽不是法律义务,但在道德上是值得肯定的。 儿媳妇对公婆的尊重和照顾被视为美德,是家教和家风的体现。良好的家庭伦理和道德责任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而是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爱和支持的表现。 3、王大妈可以起诉儿子要求赡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而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父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赡养费。 王大妈完全有权利依法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儿子拒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对此,你怎么看?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案例来源:王哥说正能量) 王大妈住在乡下,周围是一片丰收的景象,但她心里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农忙时节到了,她一个人干不了那么多活。看着别人家的稻谷都已经收好,自己家的稻谷再不收就会被鸟儿吃光了。 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的王大妈,想到了在城里工作的儿子。她想向儿子借800元,雇个人帮她干农活。 没想到,当她来到儿子家,儿子却没有给她好脸色。他一脸为难的样子,跟王大妈抱怨自己在城里的生活多么不容易,水电费都付不起,孩子读书的费用也是一大笔开支。 听到这些,王大妈心里更加难过。她觉得来找儿子是指望不上了。儿子也没有替她想个办法,还在那里数落她,说她不应该种那么多稻谷,一个人在家又吃不了那么多,每次还要出钱买化肥。 王大妈忍着内心的酸楚,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儿子家,连饭都没有吃。她一脸落寞地走到楼下,想着回去还是自己慢慢干吧。 但是,在楼下的转角处,她遇到了儿媳妇。 儿媳妇主动问王大妈,现在农忙时节,怎么有空来了?先吃饭再回去。看着婆婆眼圈红红的,儿媳妇知道婆婆肯定是遇到什么难处了。 王大妈被儿媳妇的热情打动,又被带进了家门。 儿媳妇一进门就责备丈夫,母亲一个人从老家过来,你怎么不留她吃口饭再叫她回去。然后,不等丈夫接话,她就主动让王大妈坐下,等会就开饭了。 儿媳妇又是倒水,又是从包里拿出800元给王大妈。她说他们小辈也忙得顾不上,这800元,让王大妈收着,让她找个人帮干活,别把自己给累着了。 王大妈心里升起一股暖流。虽然指望不上儿子,但还是遇到了一个好儿媳,她心里也好受了一些。 而王大妈的儿子则是一脸羞愧,也意识到自己不该对母亲那样说话。他向王大妈赔不是。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若儿子实际上具备经济能力而故意不提供帮助,他可能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王大妈因农活繁重,自身年老体弱而无法完成庄稼收割工作,向儿子请求经济帮助是合理的期待。儿子如果拒绝提供帮助,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 如果王大妈的儿子在经济上有能力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则他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2、王大妈的儿媳妇对公婆的尊重和照顾被视为美德,是家教和家风的体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主要指的是直系血亲之间的责任。然而,儿媳妇作为家庭的一部分,其自愿援助的行为虽不是法律义务,但在道德上是值得肯定的。 儿媳妇对公婆的尊重和照顾被视为美德,是家教和家风的体现。良好的家庭伦理和道德责任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而是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爱和支持的表现。 3、王大妈可以起诉儿子要求赡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而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父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赡养费。 王大妈完全有权利依法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儿子拒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对此,你怎么看? #乘风计划,动态激励#
社会话题讨论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