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2600块,真活该!”湖北宜昌一男子,抱着侥幸心理,收藏了路边的小广告,加上对方联系方式后,胆战心惊的和对方约时间、地点,可结果却令人又气又笑。
(案例来源:长江说法) 微风拂面,阳光温暖,杨友清很享受一周中的这一天——周末,可以慵懒的像只猫一样,睡个懒觉再起,反正也没人打搅,更没有人需要他照顾。 细数一下日子,杨友清和前女友分手快一年了。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杨友清习惯了独处,空窗期虽然孤独寂寞冷,但却拥有无限自由,想干嘛干嘛,不被束缚。 这不,难得周末,杨友清一觉睡到了10点,洗漱一番后,出门骑着共享单车,去后街的小摊儿吃早点。 红油小面和煎饺向他招手,他飞快的蹬着自行车,两条腿像风火轮般,只能看见晃动的飞影,看来真是饿了。 一碗红油小面和一份煎饺下肚后,杨友清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摸摸肚皮,起身回家。 由于吃得太饱,杨友清决定步行回家,全当消食,再说了,着急回去也没啥事儿干,倒不如在街上溜达一下。 走着走着,在杨友清平静的眼神里,闪过了一抹“色彩”。 他做梦都想不到,这抹“色彩”会让他这个周末过得,像过山车一样刺激。 他扶了扶眼镜,走近一看,原来是路边常见的“小广告”。 正所谓,饭饱思淫欲,杨友清的心里出现了小九九。 杨友清一边掏出手机,一边小心翼翼的环顾四周,确保没有人看向他时,假装拿手机拍不远处那棵树,然后放大焦距,咔嚓一声,“小广告”的照片到手了。 原本打算走回家的杨友清,决定骑车回家,快。 狂奔回家的路上,那些颠鸾倒凤的画面,促使他更加快速的蹬起了脚踏板。 刚到小区门口,他便撇下单车,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回家,窝在沙发上,激动地添加了小广告上的二维码。 对方的微信名叫“小莉”,头像果然很漂亮,符合所有男人的审美标准,放大看,杨友清更加的按耐不住。 小莉发来服务项目,杨友清点开一看,也不算太贵,自己可以接受,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和她约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为了防止杨友清起疑心,小莉还专门打电话过来,声音甜美且性感。 杨友清立马上头,接下来对方说什么,他基本不怀疑,在去开房之前,小莉让他先选择服务项目,杨友清选了个套餐。 选完项目,小莉紧接着让杨友清付款,彼时杨友清已经在去约见地点的路上了,而小莉称她也在去约见地点的路上,马上就到。 杨友清,想都没想,就把钱转了过去,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小莉。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小莉收完钱后,就消失了,杨友清再发去信息,没人回,打电话没人接。 杨友清这才反应过来,上当受骗了,然而,为时已晚。 2600块,虽说不多,但也是他小半个月的工资呢,越想越气越上头,杨友清最终选择了报警。 揭发骗局后,杨友清还不忘检讨自己,说自己思想不清白,也是活该。 哎,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杨友清明知道嫖娼是违法的,还特意加路边提供特殊服务的“小广告”,虽然嫖娼未遂,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杨友清和小莉双方,均构成嫖娼、卖淫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现行嫖娼行为认定标准,谈妥嫖资后实际未发生性关系或已经发生性关系而未支付嫖资的都属于嫖娼,将受到行政处罚。 杨友清这种做法,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年纪轻轻,相貌堂堂,又有正当工作,找个正经女朋友谈恋爱,不是挺好吗? 非要搞这种歪门邪道的事情,到头来,偷鸡不成蚀把米,虽然被骗了2600块,但着实让人同情不起来。 2、小莉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小莉以“卖淫”为手段,骗取杨友清2600块,此行为构成诈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小莉骗取杨友清的财产数额较小,没有达到3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不得不说,现在走歪门邪道的不法分子,也精通法律的条条框框。 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千万要“慎独”,不要有非分之想,更不要让自己的欲望击穿自己的意志。 因为一不小心,你就落入了不法分子的圈套,而不法分子却未必会受到你以为的法律制裁。
(案例来源:长江说法) 微风拂面,阳光温暖,杨友清很享受一周中的这一天——周末,可以慵懒的像只猫一样,睡个懒觉再起,反正也没人打搅,更没有人需要他照顾。 细数一下日子,杨友清和前女友分手快一年了。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杨友清习惯了独处,空窗期虽然孤独寂寞冷,但却拥有无限自由,想干嘛干嘛,不被束缚。 这不,难得周末,杨友清一觉睡到了10点,洗漱一番后,出门骑着共享单车,去后街的小摊儿吃早点。 红油小面和煎饺向他招手,他飞快的蹬着自行车,两条腿像风火轮般,只能看见晃动的飞影,看来真是饿了。 一碗红油小面和一份煎饺下肚后,杨友清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摸摸肚皮,起身回家。 由于吃得太饱,杨友清决定步行回家,全当消食,再说了,着急回去也没啥事儿干,倒不如在街上溜达一下。 走着走着,在杨友清平静的眼神里,闪过了一抹“色彩”。 他做梦都想不到,这抹“色彩”会让他这个周末过得,像过山车一样刺激。 他扶了扶眼镜,走近一看,原来是路边常见的“小广告”。 正所谓,饭饱思淫欲,杨友清的心里出现了小九九。 杨友清一边掏出手机,一边小心翼翼的环顾四周,确保没有人看向他时,假装拿手机拍不远处那棵树,然后放大焦距,咔嚓一声,“小广告”的照片到手了。 原本打算走回家的杨友清,决定骑车回家,快。 狂奔回家的路上,那些颠鸾倒凤的画面,促使他更加快速的蹬起了脚踏板。 刚到小区门口,他便撇下单车,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回家,窝在沙发上,激动地添加了小广告上的二维码。 对方的微信名叫“小莉”,头像果然很漂亮,符合所有男人的审美标准,放大看,杨友清更加的按耐不住。 小莉发来服务项目,杨友清点开一看,也不算太贵,自己可以接受,然后就迫不及待的和她约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为了防止杨友清起疑心,小莉还专门打电话过来,声音甜美且性感。 杨友清立马上头,接下来对方说什么,他基本不怀疑,在去开房之前,小莉让他先选择服务项目,杨友清选了个套餐。 选完项目,小莉紧接着让杨友清付款,彼时杨友清已经在去约见地点的路上了,而小莉称她也在去约见地点的路上,马上就到。 杨友清,想都没想,就把钱转了过去,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小莉。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小莉收完钱后,就消失了,杨友清再发去信息,没人回,打电话没人接。 杨友清这才反应过来,上当受骗了,然而,为时已晚。 2600块,虽说不多,但也是他小半个月的工资呢,越想越气越上头,杨友清最终选择了报警。 揭发骗局后,杨友清还不忘检讨自己,说自己思想不清白,也是活该。 哎,真的是,让人啼笑皆非,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杨友清明知道嫖娼是违法的,还特意加路边提供特殊服务的“小广告”,虽然嫖娼未遂,但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杨友清和小莉双方,均构成嫖娼、卖淫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现行嫖娼行为认定标准,谈妥嫖资后实际未发生性关系或已经发生性关系而未支付嫖资的都属于嫖娼,将受到行政处罚。 杨友清这种做法,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年纪轻轻,相貌堂堂,又有正当工作,找个正经女朋友谈恋爱,不是挺好吗? 非要搞这种歪门邪道的事情,到头来,偷鸡不成蚀把米,虽然被骗了2600块,但着实让人同情不起来。 2、小莉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小莉以“卖淫”为手段,骗取杨友清2600块,此行为构成诈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小莉骗取杨友清的财产数额较小,没有达到3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不得不说,现在走歪门邪道的不法分子,也精通法律的条条框框。 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千万要“慎独”,不要有非分之想,更不要让自己的欲望击穿自己的意志。 因为一不小心,你就落入了不法分子的圈套,而不法分子却未必会受到你以为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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