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行政执法行为,上海青浦、苏州吴江、浙江嘉善三地司法局联合开展示范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协同工作,加速推动示范区区域内行政执法一体化进程,全力营造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地环境执法系统开展跨界联合执法行动

汇编形成一目录两清单

编制《示范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汇编》,将青吴嘉三地所有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汇编成册并公示,同步上传区块链平台,供三地执法办案人员随时随地查阅、对标,规范示范区内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全面推广示范区柔性执法方式,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免罚轻罚”试点成果,运用至城管执法(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更多执法领域,梳理形成示范区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目前已面向三地70余家行政执法机关完成一轮征求意见,并对反馈意见做好沟通交流,有力推动柔性执法提质扩面。

▲示范区三地积极构建三方联合执法机制,制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检测数据共享方案》

开展线上研讨异议校准

推广使用“示范区执法司法跨域协作应用”区块链平台,平台端“基准库”“案件库”“专家库”“校准库”四库联动,实现实时查阅三地裁量基准、在线提出基准异议申请、专家线上协商校正、统一基准入库参照执行。5月17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青浦、吴江、嘉善三地司法局和生态环境部门就一起未经环评擅自投产行政处罚案件开展线上研讨,在省级层面已实现统一的基础上,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就本级层面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幅度差异进行协商,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实现同案同管、同案同罚、同案同纠。

培育统一裁量幅度案例

积极完善示范案例指导执法规范化发展新格局,印发示范区重点行政执法领域指导案例培育工作方案,为期一年有分工、有侧重培育30个优秀执法指导案例,其中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为重点方向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领域培育12件指导案例,为区域内各行政机关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制度保障和案例支撑。三地还通过每年开展示范区行政执法案卷互评,同步通报案件评查结果和改进意见,加强示范区行政执法监督“协商补位、协调归位、协同到位”跨域协作,持续推动示范区内规范行使裁量权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苏州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