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漳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一份“磋商函“,函告南漳县城关镇“华康药房”自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销售“三阳肾宝”“一粒肾宝”,查明共计销售400盒。经襄阳市场监管局鉴定,为假药。襄阳市市场监管执法支队协助南漳县局查办了此次假药案。
经调查,华康药房2019年至2022年案发,多次购进“三阳肾宝”“一粒肾宝”。四年时间对外销售次数共1883次,销售“三阳肾宝”“一粒肾宝”合计6495盒,进货总价值51960元,销售总额129900元整,获利77940元。现除已售卖的药品,其它剩余假药均由公安机关缴获。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药品销售现场实施执法检查,并分别对药房的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进行多次调查询问。华康药房法定代表人对销售假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华康药房质量负责人,负责药房的质量管理工作,具有独立履行职责的权利,不能严格履行药品管理职责,南漳县局将对其另行立案调查。
南漳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等因素,拟给予当事人吊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襄阳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假药打击工作,先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建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等文件。截至目前,市局执法支队召开假药认定工作会23次,对公安机关提交的26个批次假药进行认定,产品合计226种,出具认定意见书36份,指导、协助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假药案件6起,涉案货值金额1000多万元。(市局执法支队)
来源: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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