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规自局发布一则征收土地公告(沪(浦)征地告〔2023〕第33号),川沙杜尹村及湾镇村部分村组土地将被征收,地块用于川沙水厂迁建工程。目前,工程用地围挡等前期准备工作正进行,即将正式动工。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凌空路,南至川六公路,西至浦东运河,北至港沙河。

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川沙新镇杜尹村第七村民小组25194.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723.80平方米、建设用地25.70平方米、未利用地445.30平方米。

2、川沙新镇杜尹村第四村民小组7431.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205.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5.70平方米。

3、川沙新镇湾镇村第四村民小组18319.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319.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祝桥镇军民村五组2388.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88.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333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636.90平方米、建设用地25.70平方米、未利用地671.00平方米。

▼新建川沙水厂区位图及设计方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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