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桐城市大关镇小关村东风组、孔城镇红庙村朱庄组、双港镇长枫村农民集体、范岗镇棋盘岭村程老屋组、金神镇琚祠村团元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桐城市大关镇小关村东风组、孔城镇红庙村朱庄组、双港镇长枫村农民集体、范岗镇棋盘岭村程老屋组、金神镇琚祠村团元组范围内,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公共利益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桐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大关镇、孔城镇、双港镇、范岗镇、金神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预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大关镇小关村东风组、孔城镇红庙村朱庄组、双港镇长枫村农民集体、范岗镇棋盘岭村程老屋组、金神镇琚祠村团元组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tongcheng.gov.cn)发布。本预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大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许诗阳,
联系方式:0556-6711998;
联系单位:孔城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赵洁,
联系方式:0556-6510038;
联系单位:双港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施冲,
联系方式:0556-6862625;
联系单位:范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建国,
联系方式:0556-6010257;
联系单位:金神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汪浩,
联系方式:0556-6665475。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6年4月14日
▌来源: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编:木子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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