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吴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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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变暖,香港又处在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区,一年里面差不多有半年时间气候极为炎热,对于那些在一线工作岗位的人尤其不容易。劳工处5月15日起首次推出《预防工作时中暑指引》及工作暑热警告,并于18日首次发出黄色工作暑热警告此次警告本是“好的开始”,但过程中明显有不少操作和执行问题,令制度名存实亡。邻近的广东地区在处理暑热方面就比较有经验,值得香港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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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制度是存在问题的。香港人熟悉的恶劣天气警告例如八号风球,天文台一般会预报,让大家有所准备,但现在的暑热警告是话发就发的,很多工友工作时未必经常留意手机,如果暑热警告只是发出一两个小时,等发现的时候警告已经取消了。

现在的暑热警告根据指引分为三级,中等劳动者如厨师、清洁工,送货工人、速递人员等每工作45分钟就休息15分钟;重劳动者如搬运工人、钉板工人等应每劳动30分钟就休息30分钟;极重劳动者包括扎铁、棚架工人应每工作15分钟就休息45分钟。但工作有一定连续性,例如建筑工人在浇灌水泥的时候必须连续工作,否则建筑质量会有问题;又例如厨师的工作有很强的时间性,客人集中的时间叫厨师停下来有点儿不切实际。最有趣的是极重劳动者,棚架工人爬上工作岗位可能都是10分钟,做15分钟休息45分钟,岂不是成了爬上爬下什么都不做,那倒不如干脆停工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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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最高温划线避开最热时段即可

显然关于工人作业时间,内地是没有硬性要求的,但为了尽量保证工作的完成度,又能保证一线工人健康权益,广州是根据不同的情景有不同的执行方案。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的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露天作业。实际操作起来,那些露天工种一般都改为一早一晚作业,合理避开高温作业时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实际操作中,广州、深圳这些邻近城市的户外工作,大多会采取避开下午1点至3点最高温3小时的做法,改为上午和黄昏工作,再加发一定金额的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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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早年在内地做新闻工作的时候,有一段时间也是讨论暑热警告执行问题,事实上内地比香港更早实施类似措施,措施更具备可操作性。今次劳工处的措施显得官员的想法过分理想化,没有充分考虑执行细节上的问题。其实只要好似内地一样,制定一个暑热指标,那么雇主提前一日看看明天的气温预报,最高温超过一条线的就自动执行暑热模式,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劳工处去发什么警告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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