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人们逐渐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很多农村地区都实行了林地建设,让生态环境逐渐好了起来,这样一来,过去因人为因素被列入保护动物行列的一些野生动物种群,也在这几年恢复了不少数量,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儿,但却给很多农民朋友带来了困扰,尤其是鸟类。
本来生活在农村地区的野生鸟类算得上是农业好帮手,因为它们主要是以昆虫为食,比如常见的农业害虫蝗虫、象甲、地老虎、蝽象、蚂蚁、蝇等昆虫和其幼虫,都是这些鸟类的取食对象。
可由于农药、化肥等东西的大量使用,让农村里的野生鸟类和昆虫都减少了。而如今农村森林面积增加了,野生鸟类的种群数量恢复了不少,可这些昆虫却没有恢复,那么这些鸟类吃什么呢?
没错,就是去农田里吃农作物。像笔者老家这边,这几年环境恢复了,麻雀、喜鹊等鸟类的数量也随之大量增加,一到小麦、水稻、玉米等农作物成熟的季节,麻雀、喜鹊就成群结队地来稻田、玉米田、小麦田里取食。
村里的一些农民朋友说,鸟儿来取食就给它们吃点,应该损失不了多少,可架不住数量太多了,尤其近两年,这些野生鸟类大有“泛滥成灾”的趋势。
这不,前两天村里种植早稻的农民朋友就告诉我说,他种的十来亩水稻,就因喜鹊和麻雀偷食,每天几乎损失百来斤(估算的),这要是等到7月份收获期,怕是要被它们祸祸光了。
我们村里这种情况其实还算好的,今早我看到一则新闻,那个损失才叫“惨重”。说的是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一位蒋姓农民,承包了196亩的土地从事水稻种植,经营模式为无公害水稻(“稻虾轮作”模式)。在2019年秋、冬季,蒋某种植的196亩水稻被野鸟侵食、损坏。因意识到野鸟中有野鸭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蒋某仅采取燃放鞭炮的方式驱赶,但保护区面积过大,收效甚微。最终,其种植的水稻被野鸟侵食、损坏,基本绝收。
百亩水稻被野鸟吃得颗粒无收,这才叫惨,但又能怎么办?这些野鸟大多是国家保护动物,打又打不得,赶又赶不走。特别像麻雀、喜鹊这类不怎么怕人的鸟类,你赶它,它飞一圈又飞回来继续偷食。农民能拿它们怎么办?要是一不小心打死了,除了罚款,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现在很多农民都对这些来农田里取食的鸟类非常头疼,倒不是说不给这些野生鸟类吃,而是近些年这些野生鸟类恢复太好了,以至于很多来取食鸟类都“泛滥成灾”了,每次来取食的时候,都是成群结队,搞不好就会让农民们颗粒无收。
农民辛辛苦苦种地,为的是啥?不就是为了赚点辛苦钱吗?现在好了,野鸟们是吃饱了,种地的农民却要饿肚子了,这算哪门子事儿?而且,粮食安全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这些粮食被野生鸟类这样祸祸光了,难道不算是对粮食安全的变相威胁吗?
据我所了解,目前湖北、河南、安徽、四川、江苏等几个主要粮食产区,都有粮食作物被野鸟侵食的现象,不仅如此,湖北、四川等地还有农作物被其他野生动物侵食的现象,比如湖北部分靠山的地区,就有野猪成群结队地来祸害。
而这些野生动物也大多是保护动物,农民打是打不得,可想防也防不住。面对这样的问题,农民朋友该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吗?
其实,由于这几年野生动物侵食农田的现象屡见不鲜,不少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办法和补偿措施。
比如湖南地区,在去年全年就发生了5311起野生鸟类侵食农作物的事件,为了进一步做好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工作,湖南省省林业局会同省司法厅研究起草了《湖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
其中明确了补偿方式、补偿情形、不补偿情形、补偿标准等等,这样农民朋友所种的地若是再被野生动物所侵害,将得到相应的补偿。
除了湖南,江苏也同样出台了相关的补偿方案。比如我上面说到的那则新闻,蒋姓农民承包的196亩土地种植水稻,结果百亩水稻被野鸟侵食、损坏,基本绝收,这该咋办?新闻内容里说,蒋某状告自规局,当地法院作出判决,大丰自规局依法、据实补偿蒋某经济损失36万余元。
也就是说,以后农民朋友再遇到类似的问题,就有解决途径了,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至于驱赶这些野生动物的办法,我个人还没了解到特别好的,因为这些来侵食农作物的野生动物,大多不怎么怕人,赶走了又会跑回来继续偷食。想要真正驱赶走,得用些狠办法,可这些办法弄不好就会导致野生动物死亡,所以基本也没人敢用,不然就会面临牢狱之灾。
总的来说,现在水稻、小麦、玉米等农作物,若是再被野鸟或者其他野生动物侵食了,农民也不用自认倒霉了,可以去找相应的部门申请补偿,但具体是多少,还得看当地公布的细则。
对此,大家怎么看?你们那里是否出现了鸟类或者其他野生动物侵食农作物田的现象呢?欢迎留言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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