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恩施州委批准,恩施州纪委监委对恩施州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文传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文传伟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接受宴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文传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恩施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恩施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文传伟开除党籍处分;由恩施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恩施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