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自颁布以来,如何将其从“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是法律工作者必须回答好的一道政治题、法治题。
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王杰己 摄
“民法典的实施,为民事主体全生命周期编织了‘保护网’,为全领域活动穿上了‘防护服’。在民法典的保障下,让每个人都能收获更多安全感与幸福感。”民勤县司法局副局长柴宗元说。
2022年3月,李某在一家化工企业务工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右腿截肢,所在企业只支付了3万元治疗费,李某多次与企业进行沟通后续的赔偿事宜均未得到合理的解决。民勤县司法局法律志愿服务分队在一次普法宣传活动中了解这一情况,为李某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合理维护相关权益,最终李某得到应有的赔偿款。
“这个案子的解决,让我感受很深,民法典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能够有力地维护老百姓自身的合法权益。”李某说。
民法典实施以来,民勤县司法局在办理涉民生领域案件时,将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农村妇女、退役军人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切实关注贫弱困难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力争把每一起典型案件都办成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促进民法典不断深入民心。同时,积极宣传用法律调解矛盾、解决问题,帮助群众用民法典防范风险,让法律的作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真正发挥好民法典对人民群众的法律保护作用。
志愿者为居民答疑解惑 杨燕 摄
精神残疾人孔某(女)与听力残疾人王某(男)双方于2011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和日常生活矛盾,孔某经常遭受王某及其父母的辱骂、殴打等,致使孔某病情加重。2021年8月,孔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民勤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为孔某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当日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孔某和王某离婚。
“民法典施行,只是迈出第一步,要真正实施好,使其成为人民群众的‘护身符’,还要广泛开展普法工作,尤其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继而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民勤县司法局局长陈多红说。(记者:王菊虹)
编辑:汤建华
责任编辑:陈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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