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
政策宣传
就业创业
扶持政策
“就业援助服务、强化职业培训”篇
辛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
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按照
“引导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
就业援助服务、强化职业培训”
分二期逐一为大家进行介绍。
1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
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主体:
公益岗位管理单位
申请材料:
《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
身份证复印件
就业援助协议复印件等
2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
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主体: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申请材料:
《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认定表》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册
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等
3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费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主体: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材料:
《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等
4
公益性岗位补贴
适用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
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主体:
公益岗位管理单位
申请材料:
《岗位补贴审核认定表》
申请岗位补贴人员名册
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
5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适用对象:
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
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主体: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申请材料:
《岗位补贴审核认定表》
申请岗位补贴人员名册
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
6
就业见习补贴
适用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补贴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社会组织等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请主体:
见习单位
申请材料:
《就业见习补贴审核认定表》
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册及就业见习协议书
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证书复印件
有见习人员签字的企业(单位)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复印件
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7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适用对象:
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运营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其中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六类人员创业服务补贴标准按照冀人社字〔2014〕12号执行)。
补贴标准:
财政、人社部门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其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对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应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应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申请主体:
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机构组织。
8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
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
补贴标准:
一般职业(工种)最高补贴2200元,急需紧缺工种最高补贴2500元。
申请主体:
参加培训的人员或协议垫付培训费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申请材料: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培训补贴申请表
培训人员名册
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特种作业安全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合格证书(有证书编号且能通过互联网核验的不需要提供证书原件)
9
创业培训补贴
适用对象:
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创业3年内小微企业主。
补贴标准:
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的60%。
补贴期限:
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申请主体:
定点培训机构
申请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创业证明材料(创业培训以营业执照为创业证明)
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职业培训补贴审核认定表》
培训监管机构出具的《职业培训监管情况表》
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免费培训和代为申请协议书》等
来源:辛集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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