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赤峰市公安局在全市部署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两项监督”)的部署要求,5月29日,喀喇沁旗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入旗公安局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两项监督”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两项监督”专项行动第一阶段,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在2020年至2023年间办理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不应立案而立案、不应撤案而撤案、应当撤案而未撤案的情况及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并建立排查台账,为下一阶段工作开展做充足准备。
下一步,喀喇沁旗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两项监督”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力争在工作中进一步创新监督方法,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中的协作配合,以扎实可行的举措,确保“两项监督”工作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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