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6月4日(周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1016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8577.1h㎡,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667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21192.7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65.7%,按规模规划通过率62.8%,实施主体公示项目509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3267.1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50.1%,按规模计划实施率38.1%。
备注: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4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1030个;
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实际已公示单个或多个分期均按1个项目进行统计。
看点
01
政策资讯
1、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通知内容:2023年5月29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内容如下:
1、纵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1)推进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支持横琴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提升琴澳一体化发展水平。支持前海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联动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提升金融、法律等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支持南沙做深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建设“精明增长、精致城区、岭南特色、田园风格、中国气派”的现代化都市,打造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推进大湾区珠江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试点示范,引领打造环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2)增强广州、深圳核心引擎功能:支持广州强化综合城市功能,建设教育医疗中心、对外文化交流门户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开展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支持深圳以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重要的先进制造业中心为抓手,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2、持续有效扩大内需,加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盘。(1)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培育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和国内外品牌消费集聚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加快培育新型消费;(2)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按照“三年工程瞄准两年干”的要求,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推动更多项目新增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方案的“盘子”。推广“承诺制”改革,充分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机制和并联审批专班作用,提升项目前期工作质量。梳理公布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应用场景和创新需求,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领域等投资。系统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推进全国算力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持续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3、坚持制造业当家,强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根基。(1)建设现代化产业集群: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打造梯次型产业格局,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海洋牧场等产业,新增若干个万亿元级产业集群;(2)打造高水平产业发展平台:加快建设一批引领型产业集聚区、支撑型产业园区和“万亩千亿”大平台,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专业园区,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平台载体建设,谋划推动大型出口加工产业区建设。打造一批符合产业生态要求的升级版园区,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和亩均产出效益,形成以“亩均论英雄”的园区发展政策体系;(3)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群;(4)加强优质产业项目招引共建。
4、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锻造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1)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立足功能定位,引导各类县域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健全县级财力保障长效机制,强化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投入保障;(2)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广州、深圳等都市圈发展。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稳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市政、产业配套等设施提质升级,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增强乡镇综合服务功能,建强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建设美丽圩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一体的规划实施机制,推动水电气路网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共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3)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壮大岭南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4)强化区域协同联动。
政策链接:
http://www.gd.gov.cn/gdywdt/gdyw/content/post_4188047.html
2、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
通知内容:2023年6月1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重点内容如下:
1、实施“大产业”立柱架梁行动,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1)优化完善纵深协同的产业发展布局:对标世界一流谋划珠三角地区产业高端化发展,推动珠江东岸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带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深度融合,全面增强核心区的支撑引领力和辐射带动力。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结合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全面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合作,形成紧密衔接、互为支撑的产业分工,加快打造沿海产业发展带和北部绿色低碳发展区;(2)培育壮大千亿万亿元级产业集群:巩固提升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培育壮大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家具建材、智能家电、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皮革皮具、五金机电、日化美妆、老幼用品等产业提质升级,分行业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2、实施“大平台”提级赋能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引领力的产业发展平台。(1)高标准建设一批“万亩千亿”园区载体:充分用好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政策优势,推进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平台建设;(2)增强工业园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能力:将工业园区作为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主引擎,推动“一县一园”建设,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每个县域集中力量打造一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引导国有企业、“链主”企业积极参与工业园区开发运营,鼓励工业园区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开发运营公司发债上市。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管委会+公司化”运营机制,依法依规下放省级审批权限。推广深圳“工业上楼”和珠海“5.0产业新空间”模式,提升工业园区软硬件条件,推动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建设容积率3.0以上、符合主导产业特点的专业化标准厂房。持续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升级,重点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深化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推动省直部门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重点县(市、区)开展产业对口帮扶,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园区产业合作;(3)高质量建设制造业创新大平台:制定实施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优化制造业创新平台区域布局,加速汇聚产业创新资源,有效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加快南沙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推动珠三角核心区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3、实施“大环境”生态优化行动,建设国际一流的制造业发展环境高地。(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机制;(2)实施“粤产粤优”亩均效益资源配置改革: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深化要素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全面实施以亩均效益为核心的“粤产粤优”综合评价,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投向制造业的资金、土地、用能、金融等要素形成硬指标约束,推动科技、人才、资金、土地、数据等要素资源向制造业集中配置,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建设“广东工业大脑”,建立全省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机制,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路径,以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为枢纽构建覆盖多行业多领域的数据产业生态,打通各类数据要素向制造业赋能的渠道,提升产业治理能力。多渠道统筹加强制造业发展资金保障,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的保障力度,省财政在政策期安排一定规模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强化制造业项目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用林用海指标保障。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有效保障工业用地空间。实施“节地提质”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工改工”,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供应。
政策链接:
http://www.gd.gov.cn/gdywdt/zwzt/jfqyhl/zcydt/content/post_4190611.html
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1号)
通知内容:2023年5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1号),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下放土地供应方案审批职权。遵照327号令的规定,市政府仍保留了通过土地整备方式出让的居住用地、置换土地、占用国有储备土地总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留用土地、征地返还用地、安置房用地的土地供应方案审批职权。土地整备作为我市存量土地开发的重要手段,关系公共设施、公共住房以及重大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的落地实施,依照《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15〕81号)、《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号)等政策规定,置换用地、安置房用地、征地返还用地等安置方式的适用需要市政府事先审定同意,留用土地安排则由市里从前端土地整备规划进行管控,该制度设计确保了市级层面对项目的甄选与统筹。基于此背景,为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层级,《决定》拟将相关事项的后端土地审批下放至区政府行使,以保障各类项目快速推进。同时,《决定》将“棚户区改造”修改为“旧住宅区更新改造”,与我市相关政策的最新表述保持衔接。
2、收回临时用地审批职权。《决定》删除了“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审批(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临时用地合同签订、土地复垦管理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等)由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表述。管理思路调整后,将临时用地审批权及与临时用地相关的5个委托事项收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实施。临时建设则区分已出让用地和未出让用地两种情形,分别由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市规资部门派出机构审批。
3、理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管理职责争议裁决。为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广东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落实属地责任,《决定》将“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以及传统风貌建筑的普查和线索认定”调整由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
政策链接:
http://www.sz.gov.cn/zfgb/2023/gb1287/content/post_10620833.html
4、深圳市2023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
通知内容:2023年6月2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2023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重点内容如下:
1、明确城市用地供应任务。2023年度全市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现直接供应用地规模235公顷(通过城市更新供应不少于16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直接供应规模155公顷(通过城市更新供应不少于110公顷)。
2、明确用地保障任务。2023年度全市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现用地保障规模900公顷,其中,通过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移交入库公共利益用地不少于100公顷,通过土地整备完成不少于800公顷。
3、明确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任务。2023年度全市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完成不少于5平方公里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处置。
4、明确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管控任务。依据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流量管控机制,2023年度全市新增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不超过500公顷,超过新增计划规模上限将暂缓计划备案(重点更新单元不受规模上限管控)。
5、明确极大住房保障力度。2023年度全市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筹集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34000套。持续加大居住潜力用地的整备力度,2023年度全市通过土地整备完成不少于200公顷的居住潜力用地。
6、明确提高产业空间质量。加强先进制造业用地保障,2023年度全市通过土地整备完成不少于400公顷的工业用地。严控新增“工改M0”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2023年度全市新增“工改M0”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拆除用地规模不超过34公顷。2023年度全市完成高品质产业空间保留提升综合整治用地规模20平方公里。
政策链接:
http://www.sz.gov.cn/szcsgxtdz/gkmlpt/content/10/10628/mpost_10628004.html#19171
看点
02
项目资讯
2023年第22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1项,规划公告1项,规划修改(草案)公示2项,规划(修改)公告1项,实施主体公示1项,建设用地批复1项,土地整备类公示3项,法定图则调整10项,集体资产交易1项。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一览表
1
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德庆阳和浪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2
龙华区龙华街道稳健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公告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9064.3㎡
规划容积率:8.1
拟贡献率:41.2%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河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星河控股集团,1988年成立于深圳,旗下现有产业、地产、商业、资本、物业各大板块。业务涉及产业运营、地产开发、商业管理、酒店服务、股权投资、物业服务等多元领域。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中西部四大重要经济圈,布局深圳、广州、上海、南京、苏州、成都等30余座城市。总资产超千亿元,开发面积累计超6000万㎡,土地储备面积逾3300万㎡。
3
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第一期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726468.7㎡
规划容积率:7.4
拟贡献率:47.7%
拟更新方向:C1+R2、R2、R2+C1、M1、M0
申报主体:深圳市鸿荣源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鸿荣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
鸿荣源集团创立于1991年,历经31年稳健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以地产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商业运营、产业发展三大板块为核心多元化经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在地产开发和城市更新领域,鸿荣源集团多年来坚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线,依托深圳、深耕湾区,已累计综合开发房地产建筑面积逾千万㎡,打造了前海鸿荣源中心、壹方中心、壹成中心、香蜜湖熙园、公园大地、熙龙湾等多个极具市场影响力的标杆项目。
4
南山区桃源街道西丽同富裕工业城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公示
拆除重建面积:65164.9㎡
规划容积率:8.0
贡献率:49.6%
更新方向:R2、C1
实施主体:深圳市桑泰联得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分别由深圳市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股55%,深圳市沃泰华康发展有限公司占股45%。
桑泰集团创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立足深圳、扎根深圳、深耕深圳的房地产投资开发集团,是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更新、实业经营、产业园经营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桑泰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龙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握市场机遇,着眼一线、布局一线,在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积极开拓各项业务。集团已开发面积超200万㎡,未来更有十余个占地总面积超过100万㎡,总建筑面积超过500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拔地而起。
深圳市沃泰华康发展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沃泰谷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深圳市沃泰谷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2月09日,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生态产业;农业项目的技术开发;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许可经营项目是: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的加工等。
5
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村改造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公告
拆除重建面积:55068.9 ㎡
规划容积率:5.8
贡献率:37.3%
更新方向:R2、R2+C1
实施主体:深圳市爱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爱义福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5%、35%。
深圳市爱义福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爱义集团关联公司,爱义集团在深项目有尚水天成、大浪浪口村旧城改造项目、南方日报深圳大厦改造更新项目、布吉下水径城市更新项目。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具有建设部一级开发资质,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房地产企业50强,长三角房地产领军企业。2020位列中国房地产百强榜第24位,其中融资能力和盈利性均位列全国top10。2019年滨江集团全年销售额为1120亿元。在区域布局方面,形成了“聚焦杭州、深耕浙江、辐射华东,开拓粤港澳大湾区,关注中西部重点城市”的发展战略。滨江集团目前在深圳还有滨江爱义南方大厦、浪口厂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浪口村改造项目。
6
南山区南山街道富安娜总部大厦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公示
拆除重建面积:12746.7㎡
规划容积率:7.9
贡献率:60.4%
更新方向:M0
实施主体: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营销和物流于一体的综合型家居企业。于2009年12月在深圳股票市场成功上市。作为国内家居纺织行业上市领军企业,富安娜迄今已发展二十年。分别在深圳龙华、江苏常熟、四川南充、湖北阳新以及广东惠东建立五大生产基地。
7
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华盛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01-02地块)建设用地批复
开发建设用地面积:29055.4 ㎡
拟更新方向:R2+C1
实施主体:项目二期实施主体为深圳市海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中海华南(深圳)有限公司。
中海华南(深圳)有限公司由中海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
中海集团1979年6月在香港成立,隶属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世界500强第9位),拥有五家上市公司,涵盖不动产开发与运营、承建与基建投资、物业服务等业务领域,构建集投资、建造、运营和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2022年末,中海集团总资产10386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777亿元。中海地产深圳公司作为中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地设立的第一家子公司,已在深投资开发50余个项目,总开发建设面积超1000万㎡;2022年深圳中海在建及管理项目达21个,销售额突破200亿元。此外,中海华南(深圳)有限公司于2021年中标成为南约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前期服务商。
2、土地整备类项目一览表
深圳市2023年度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新增34个项目,总计规模995.7公顷。
1
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平湖西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权利人核实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1291200㎡
2
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华乐-横岗-松柏社区横岗南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权利人核实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1626100㎡
3
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三棵松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权利人核实公告
3、法定图则调整一览表
1
坪山区龙田街道[出口加工区地区]04-04、05-01等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2
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地区]02-20、08-22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3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新大-东山地区]01-23等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新大-东山地区〕法定图则,01-23地块用地面积为46592㎡,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业用地(C4),容积率为0.8,建筑限高为20米,配套设施为渗透池或地下蓄水池,备注为规划。01-14地块用地面积为3693㎡,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01-17地块用地面积为1655㎡,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01-21地块用地面积为3018㎡,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01-22地块用地面积为35815㎡,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30%水面)。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245060㎡,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为渗透池或地下蓄水池,备注为规划(30%水面)。02-04地块用地面积为93109㎡,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20%水面)。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1-23地块用地面积为50000㎡,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为2.3,建筑限高为“90米(临新大河塔楼高度不超过85米)”,配套设施为“管理服务设施(包含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各一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母婴室(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接入网机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80㎡);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需保持商业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开放性,保持滨河界面的开放性”;01-14地块用地面积为7676㎡,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01-17地块用地面积为2683㎡,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01-21地块用地面积为2381㎡,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为—,备注为规划;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264035㎡,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3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备注为“规划(30%水面),临新东路、新海大道北段应设置下凹式绿地;新大河东岸新东路与新海大道之间应设置公共步行通道”;02-04地块用地面积为91134㎡,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水域(G1+E1),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1处公园儿童游戏场地”,备注为规划(30%水面)。
4
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中心区]03-26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拟调整的地块规划情况如下:
03-2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C1+R2),用地面积15240㎡,容积率6.8,配套设施为6班幼儿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地块中部设置一处24小时开放公共人行通道,保障罗田路和滨港三路慢行联通”。
二、规划调整情况
03-26地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5240㎡,容积率5.4,配套设施为6班幼儿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备注“规划。地块中部设置一处24小时开放公共人行通道,保障罗田路和滨港三路慢行联通”。
5
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老中心地区北片]09-20、09-21、09-22等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老中心地区北片]法定图则,09-20地块用地面积为3633.94㎡,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活动用地(GIC2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敬老院”,备注“现状保留”;09-21地块用地面积为2450㎡,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09-22地块用地面积为1769㎡,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现状保留”;09-24地块用地面积为4432.79㎡,规划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G1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共厕所”,备注“现状保留”;09-25地块用地面积为13361㎡,规划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GIC54),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小学(24班)”,备注“现状保留,扩建”;09-27地块用地面积为12947㎡,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
二、规划调整情况
取消09-20、09-21和09-24地块,将09-25地块用地面积由13361㎡调整为25715㎡,用地性质表达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由“小学(24班)”调整为“九年一贯制学校(54班)”,备注由“现状保留,扩建”调整为“规划”。
将09-22地块用地面积由1769㎡调整为1274㎡,用地性质表达为商业用地(C1),备注表达为“现状”;将09-27地块用地面积由12947㎡调整为12047㎡,规划用地性质为四类居住用地(R4),备注由“-”调整为“现状”,其余保持原法定图则不变。
6
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大水坑地区]11-01、15-01等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1-01、11-04-01、11-04-02、15-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分别为18450、430、279、10269㎡,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11-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24860㎡,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5.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3900㎡)、公共充电站(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700㎡”,备注“规划。1、须配建创新产业用房(建筑面积21140㎡),建成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政府。2、在保证总建筑面积和各地块主导功能不变的情况下,11-02-01和11-02-04两地块的建筑面积可适当腾挪,视为符合法定图则要求。两地块间的地下空间可予以联通,地上建筑可通过空中连廊予以连接,同时预留与东侧地块11-02-02地块的连接通道,具体位置在下层次方案设计中予以明确。3、具体项目建设时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评价工作。”11-02-02地块用地面积为33546㎡,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如地块下方燃气管线实际实施时不经过该地块,则该地块性质可调为发展备用地。”11-02-03地块用地面积为4000㎡,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消防站”,备注“规划”。11-02-04地块用地面积为29025㎡,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5.6”,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备注“规划。1、须配建创新产业用房(建筑面积26360㎡),建成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政府。2、在保证总建筑面积和各地块主导功能不变的情况下,11-02-01和11-02-04两地块的建筑面积可适当腾挪,视为符合法定图则要求。两地块间的地下空间可予以联通,地上建筑可通过空中连廊予以连接,同时预留与东侧地块11-02-02地块的连接通道,具体位置在下层次方案设计中予以明确。3、具体项目建设时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评价工作”。15-01地块用地面积为35549㎡,规划用地性质为中等职业学校用地(GIC5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职业学校(15-01、15-03为同一所学校)”,备注“规划”。15-03地块用地面积为70738㎡,规划用地性质为中等职业学校用地(GIC5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职业学校(15-01、15-03为同一所学校)”,备注“规划”。15-04地块用地面积为5763㎡,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15-05地块用地面积为12764㎡,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1-01、15-01等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进行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
1.将景悦路南段红线宽度由30米调整为40米,为下穿龙澜大道连接至观澜人民路,路口处局部拓宽至46米;北侧地块规划一条东西向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0米。
2.将11-01、11-02-01、11-02-02、11-02-03、11-02-04、11-04-01、11-04-02地块整合为11-01、11-02地块。调整后,11-01地块用地面积91000㎡,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高中(75班)”;11-02地块用地面积为29225㎡,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备注为“该地块由原法定图则规划医疗卫生用地、教育设施用地整合而来,可根据上层次规划及实际建设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3.将15-01、15-02、15-03、15-04、15-05地块整合为15-01、15-02地块。调整后,15-01地块用地面积为113053㎡,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规划。1、主导功能为产业、公共设施、绿地等,具体功能和指标根据实际需求再予以确定;2、保证水系贯通的前提下,可根据建筑布局方案进行水系优化设计。3、地块附近规划有高压燃气管线,项目建设时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评价工作”;15-02地块用地面积为14008㎡,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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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地区]01-04-1、01-04-2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1-04-1地块用地面积为13363㎡,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备注为规划;01-04-2地块用地面积为16028㎡,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1-04-1地块用地面积为13363㎡,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1),容积率6.0,备注为规划;01-04-2地块用地面积为16028㎡,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M1),容积率6.0,配套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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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坪山街道[燕子岭及石井地区]01-05-1、01-05-2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燕子岭及石井地区]法定图则,01-05-1地块用地面积为666039㎡,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水域(G1+E1),配套社会停车场2处、公共厕所2处,备注为规划;01-05-2地块用地面积为6661㎡,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配套220千伏变电站,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01-05-1地块用地面积为665382㎡,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水域(G1+E1),配套社会停车场2处、公共厕所2处,备注为规划;01-05-2地块用地面积为7318㎡,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配套220千伏变电站,备注为规划。
9
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碧岭地区]20-01-1、20-01-2、20-01-3、20-02、20-05地块法定图则调整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20-01-1地块用地面积为338㎡,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为规划;20-01-2地块用地面积为4005㎡,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配套消防站,备注为规划;20-01-3地块用地面积为40281㎡,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为规划;20-02地块用地面积3516㎡,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配套110千伏变电站,备注规划;20-05地块用地面积为1030㎡,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配套液化石油气场站,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20-01地块用地面积为9017㎡,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U+R2),配套消防站、110千伏变电站、公共住房(建筑面积12500㎡),备注为规划,整体高度不高于80米;20-05地块用地面积为40154㎡,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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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坝光地区]DY04单元、DY06单元法定图则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坝光地区]法定图则,本次规划调整涉及法定图则DY04、DY06两个规划单元,具体规划情况如下: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总用地面积为29.39公顷,以新型产业用地(M0)为主,总建筑面积为35.6万㎡(其中新型产业20.7万㎡,其它14.9万㎡),新型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4;其他控制要求详见调整前后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11地块用地面积为42753㎡,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6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单元总用地面积为29.78公顷,以新型产业用地(M0)为主,总建筑面积为21.5万㎡(其中新型产业21.5万㎡),新型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2.4;其他控制要求详见调整前后规划控制单元控制指标一览表。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13地块用地面积为21589㎡,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6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14地块用地面积为28852㎡,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建筑限高为6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单元总用地面积为29.39公顷,以新型产业用地(M0)为主,总建筑面积为44.074万㎡(其中新型产业29.174万㎡,其它14.9万㎡),新型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3.4;其他控制要求第四条修改为:“4、DY04-11地块建筑限高80米,其余地块建筑高度由综合交通服务中心(DY04-06)向周边渐次降低,建筑限高60米”,其他指标维持不变。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4-11地块用地面积为42753㎡,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4.5,建筑限高为8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单元总用地面积为29.78公顷,以新型产业用地(M0)为主,总建筑面积为32.4539万㎡(其中新型产业32.4539万㎡),新型产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为3.6;其他控制要求第五条修改为:“5、DY06-13建筑限高100米、DY06-14地块建筑限高80米,其余地块建筑限高60米”,新增第六条:“6、DY06-13地块配建宿舍56120㎡”,其他指标维持不变。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13地块用地面积为21589㎡,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4.5,建筑限高为10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坝光地区]法定图则DY06-14地块用地面积为28852㎡,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为4.5,建筑限高为80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
4、集体资产交易一览表
1
深圳市松泰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涉及深圳市大布巷股份合作公司10644.65㎡集体用地合作开发招商项目合作方征集公告
看点
03
市场资讯
1.土地成交
本周有二宗土地成交信息。
宗地号:G02113-0058
竞得人:深圳市精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龙岗区宝龙街道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15334.72㎡
建筑面积:69006㎡
起始价:2020万元
成交价:202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293元/㎡
深圳市精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同时掌握单孔手术机器人及多孔手术机器人等核心技术的公司,同时也是瞪羚企业。公司致力于设计、开发和制造手术机器人,专注微创手术机器人及器械,提供外科手术的创新解决方案。公司已累计申请国内外专利500余项,中国授权专利有245项,包括87项发明专利。其专注于实现腔镜手术机器人进口国产化替代,目前其单孔手术机器人及多孔手术机器人均已获得国家三类医疗器械审批绿色通道,其中多孔手术机器已于2022年12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注册上市批准。
宗地号:G02416-0119
竞得人:深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龙岗区宝龙街道
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554113㎡
建筑面积:1440696㎡
起始价:136800万元
成交价:13680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950元/㎡
深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211.HK),创立于1995年,2002年7月31日在香港主板发行上市,公司总部位于中国广东深圳,是一家拥有IT、汽车及新能源三大产业群的新技术民营企业。比亚迪在广东、北京、陕西、上海、天津等地共建有九大生产基地,总面积将近700万㎡,并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公司IT产业主要包括二次充电电池、充电器、电声产品、连接器、液晶显示屏模组、塑胶机构件、金属零部件、五金电子产品、手机按键、键盘、柔性电路板、微电子产品、LED产品、光电子产品等以及手机装饰、手机设计、手机组装业务等。主要客户包括诺基亚、三星等国际通讯业顶端客户群体。
2.土地挂牌信息
本周有二宗土地挂牌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三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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