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本平台报道了中街商业城即将被司法拍卖的消息《》,此事引起很多沈阳人的关注,毕竟,沈阳商业城是沈阳几代人的记忆。

那么事情进展如何?

京东拍卖平台显示,此次被拍卖的资产分别位于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2号(沈阳商业城百货营业楼地上1-7层)以及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16号(沈阳商业城百货营业楼二期负1-6层),上述房产评估价超16亿元

本次拍卖开拍时间为2023年07月01日 10:00:00,起拍价1,152,174,940元人民币,竞拍保证金57,700,000元。

小编注意到,到昨天晚上,在京东拍卖上已经吸引近9000多人围观,尚无人报名竞拍。

另据金融界网站官方账号报道,压倒沈阳商业城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归咎于盛京银行与该公司及商业城百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基于盛京银行的申请,沈阳中院执行立案并下达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查封、拍卖沈阳商业城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用于偿还盛京银行借款。

法拍房流拍后怎么办?

1、第一次拍卖流拍

第一次流拍后,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申请执行人可以按流拍价接收标的物,实行以物抵债。

如果不同意接收的,应在拍卖后60日内,以降价后作为保留价,进行第二次拍卖。

2、第二次拍卖流拍:

第二次流拍后,不论是动产和不动产,申请人可以按第二次拍卖后的流拍价,接收标的物抵债。

如果不同意接收的,动产不再拍卖;不动产在第二次拍卖后60日内,可以进行第三次拍卖。

申请人不接收动产的,应当将标的物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扣押。

3、第三次拍卖流拍:

第三次流拍后,申请人可以按流拍价接收不动产标的物抵债。

申请人不同意接收不动产的,法院应当自拍卖终结后7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如果变卖经过60日也没卖出去,申请人仍然不同意接收的,应当将不动产退回被执行人,解除查封或扣押。这就是法院拍卖流拍后的处理方法。

来源:沈阳百姓一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