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9月,共和国军队实行军衔制,授予总参谋长粟裕、总后勤部部长黄克诚等十人为大将军衔,根据当时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的授衔指示状,大位大将的排名顺序为: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肖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关于十大将的正式排名,官方有着两个版本的排名,一为按国防部上报的大将授衔排名暨按周总理签署的授衔指示状中大将的排名,十位大将的排名是根据总干部部呈报的《元帅、将官名单》中十位授衔大将的排名排定大将顺序;另一种排名是按照当时十大将的组织关系和供给关系所在单位的编制顺序排列,十位大将的排名先后为:粟裕,黄克诚,谭政,肖劲光,王树声,陈赓,罗瑞卿,许光达,徐海东,张云逸。除官方正式公布的大将两种排名外,大将还有一种排名是按大将的每月收入(薪金加其他补助)的多少排定名次,本期将根据1955年9月授衔后十大将的月收入的多少详解十位大将的排名顺序,现具体介绍如下:

1955年9月军队授衔后,授衔的十位大将除按军队级别领取薪金外,有的大将还根据其人大代表的身份享受每月50元的全国人大代表津贴工作费。除此之外,凡十大将子女超过三个的,每超过1个,按每人每月10元领取多子女补助金,子女在三个(含三个)以下的不享受多子女补助金。因军队已实行薪金制,十大将居住的寓所按面积的大小每月需交纳房租,根据十大将的住房标准,大将的住房标准一般在170~150平方米,十大将的每月租金以陈赓交纳的房租费为标准为30元左右(每平方米房租金按0.176元计量)。关于十大将每个月的具体收入(未计入水电气日常生活费),按大将的三个收入项(薪金、人大代表工作费与多子女补助金)与一个支出项(房租),十大将的月收入分别为:

一,1955年9月授衔后十大将的薪金收入:

1955年1月,军队干部开始按照军队级别领取薪金。根据各级军官薪金标准,军官的薪金是由级别薪金、军龄补助金两部分组成。授衔的十位大将中有八人按照军队级别领取军队薪金,另有两人按照地方行政级别领取地方工资。十位大将的薪金或工资收入为:

按照军队大军区级领取军队薪金的六位大将的薪金: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肖劲光。六位大将的级别薪金为400元,加上军龄补助金120元,合计薪金总额520元。

按照军队正兵团级领取军队薪金的二位大将的薪金:王树声、许光达。两位大将的级别薪金为370元,加上军龄补助金111元,合计薪金总额481元。

按地方行政三级领取工资的张云逸大将的工资收入:级别工资440元,地方物价补助70.4元,工资合计510.4元;

按地方行政四级领取工资的罗瑞卿大将的工资收入:级别工资380元,地方物价补助60.8元,工资合计440.8元。

二,1955年9月授衔后六位领取多子女补助金的大将:

共和国十大将中,肖劲光大将的子女最多,有6个儿子和3个女儿。其次为罗瑞卿,有八个子女。徐海东与陈赓各有五个子女。黄克诚与王树声各有4个子女。这六位大将因子女超过3个,享受多子女补助金,其中肖劲光每月补助60元,罗瑞卿补助50元,徐海东与陈赓补助20元,黄克诚与王树声分别补助10元。其他四个大将中,粟裕与谭政各有3个子女,张云逸与许光达分别有2个与1个,四位大将未享受到多子女补助金。

三,1955年9月授衔后十位大将中享受人大代表工作费的大将: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根据中央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享受每个月50元的人大代表工作费。授衔的十位大将中,除陈赓与徐海东两位大将未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外,其他八位大将均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其中张云逸、黄克诚与谭政三位大将还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除陈赓与徐海东外,粟裕,黄克诚,谭政,肖劲光,王树声,罗瑞卿,许光达,张云逸八位大将均每月享受50元的全国人大代表工作费。

四,1955年9月授衔后十位大将交纳房租统计:

1955年9月授衔时,授衔的十位大将在住房待遇上,张云逸享受中央委员住房标准,粟裕、陈赓等七位大将享受军委委员住房待遇,王树声与许光达二位大将则享受正兵团级住房待遇。在住房面积上,张云逸的寓所为原罗荣桓居住的南池子18号,寓所的有用面积为180平方米,超出粟裕、陈赓等七位大将的住房标准170平方米(军委委员标准),王树声与许光达二位大将的住房标准执行正兵团级待遇(略高于国务院部长住房标准),为150平方米左右。十位大将交纳房租费方面,粟裕、陈赓等7位大将按住房有用面积170平方米交纳房租30元,张云逸大将的房租费超过32元,王树声与许光达两位大将的房租费低于30元,为28元左右。

五,1955年9月授衔时,十大将的月实际收入排名

按以上三项收入与一项支出统计,十大将的月实际收入从高到低为:

肖劲光收入项:薪金520元,多子女补助金60元,人大代表工作费50元;支出:寓所房租费30元,合计月收入600元。

黄克诚收入项:薪金520元,多子女补助金10元,人大代表工作费50元;支出:寓所房租费30元,合计月收入550元。

粟裕收入项:薪金520元,人大代表工作费50元;支出:寓所房租费30元,合计月收入540元。

谭政收入项:薪金520元,人大代表工作费50元,合计570元;支出:寓所房租费30元,合计月收入540元。

张云逸收入项:工资510.4元,人大代表工作费50元;支出:寓所房租费32元,合计月收入528.4元。

王树声收入项:薪金481元,多子女补助金10元,人大代表工作费50元;支出:寓所房租费28元,合计月收入513元。

罗瑞卿收入项:工资440.8元,多子女补助金50元,人大代表工作费50元;支出:寓所房租费30元,合计月收入510.8元。

陈赓收入项:薪金520元,多子女补助金20元;支出:寓所房租费30元,合计月收入510元。

徐海东收入项:薪金520元,多子女补助金20元;支出:寓所房租费30元,合计月收入510元。

许光达收入项:薪金481元,人大代表工作费50元;支出:寓所房租费28元,合计月收入503元。

通过十大将的收入项与支出项统计,十大将中月收入最高的为肖劲光大将,其次为黄克诚,粟裕与谭政并列第三位,许光达月收入为503元,在十大将中收入最低,排名垫底。根据1955年9月授衔后十大将的月收入的多少,共和国十位大将的排名顺序为:

肖劲光,黄克诚,粟裕,谭政,张云逸,

王树声,罗瑞卿,陈赓,徐海东,许光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