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凌晨4时许,市公安局110接到张女士报警称,凌晨1时许,其在江城区赤岗二街某出租屋遭遇一男子持刀抢劫,左手食指和左脸被划伤。嫌疑人胁迫其讲出手机开机密码以及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后,将其手机抢走,并通过微信、支付宝将其银行卡里的3300元转走。
接报后,市公安局、江城分局立即开展破案工作,并快速锁定作案人员朱某(男,31岁,贵州人)的身份信息和轨迹。
6月9日,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巡警支队等有关警种部门的支持协助下,市公安局江城分局刑侦大队在阳东区北惯镇平地新村一出租屋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现场缴获作案工具红色男装摩托车一辆、作案时穿着的衣物和事主张女士被抢的手机等。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对上述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朱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资料来源 :阳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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