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在讨论“听”字之演化。感觉有几点可以探讨。
第一,“聼”或“聴”都不是“听”的繁体,“听”与这两个字不是繁简关系。
甲骨文已有“听”字,即“耳+口”象形,会意“口耳相传”,主要表示商王之“圣听”。
特别要说的是,甲骨文“听”字,也用于“圣(聖)”义。
金文中,有在“听”字加“壬”字之例。“壬”读音为“tíng”,除可以看作是“形声”作用之外,更重要的,是“壬”是“廷”或“庭”的本字。
加“壬”,实际上是强调了“天听”“圣听”之义。所以古时有“听事”“听政”等词。
篆体将“听”字规范为“聽”,隶书、楷书亦如是,无疑由前述金文承继而来。
另外,甲骨文至今未见有与现在“听”字形音义相同的字。
“聽”,才是“听”的正字;“听”,是“聽”的俗字。
第二,“聼”“聴”和“听”一样,也是“聽”的俗字。
元陆有仁《研北杂志》卷上:“甞與其徒月夜登閣聼江。”
宋元时候,“聽”已有“聼”这个俗字,还有了“聴”这个俗字,如《列女传》。
这是因为刻版师傅受潜意识影响,由“敢”字和“耳闻目视”联想后,“擅自”刻版而产生的。
“聽”字,还是“廳”之本字。俗字“廰”,也是由此而来。
《集韵·青韵》说:“廳,古者治官处谓之聽事,後語省直曰聽,故加广。”
明版《梦溪笔谈》中,“聽”和“廰”反复交替使用。
第三,宋元以始,俗字“听”已广泛替代“聽”字。
可简略举出的即有——《通俗小说》《古今杂剧》《三国志平话》《太平乐府》《娇红记》《白袍记》《东窗记》《目连记》《金瓶梅》《岭南轶事》等等刻本。
可知,自宋元起,“听”取代“聽”已相当广泛;而且,这与唐宋开启了古白话阶段,文化普及程度加快,刻版印刷迅速发展有极大关系,与元代朝廷控制严或不严基本无关。
“听”取代“聽”,确实与誊刻书写便利有关。另一个典型字例,是“圣”成了“聖”之俗字,“圣”本音“kū”。
第四,以“听”取代“聽”,遵循的是“述而不作”原则。
有人说,1964年,“聽”字简化成了“听”字。
这个说法既对又不全对。
的确,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首次颁布了《简化字总表》。其中包括以“听”字取代“聽”字。不过,195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的《汉字简化字方案》中,即以包括了以“听”字取代“聽”字
如前述及,宋元以来,“听”字在民间已经基本取代了“聽”字,且广泛应用。
延续千年,至1935年8月,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三百二十四字的简体字表。其中就包括以“听”取代“聽”。
尽管因为时局和有人激烈反对,第二年此表被收回。但在民间,此种取代之势似已不可避免。
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汉字简化字方案》,确定了“述而不作”原则,即“约定俗成”不造新字。
以延续千年的“听”字取代“聽”字,遵循了这一原则。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