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表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提出设立首席合规官,由总法律顾问兼任,进一步强调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该办法的规定使得企业合规管理职责更加明确,职权设置更加完善,为中央企业在“合规管理强化年”之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合规管理要求提供了有力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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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合规官作为企业合规管理的关键人物,其职责及重要性更加突出。根据《办法》的规定,首席合规官将全面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并在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中签字。这些规定将强化首席合规官在企业内的地位,确保其合规管理职责的履行到位。

另外,《办法》延续了《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明确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这一规定强化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合规职责,使得企业合规管理更加系统、全面。

针对企业合规领域的专业培训和人才输送问题,《办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据了解,目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研中心开展了企业合规师培养培训及人员能力验证工作,为企业合规领域输送了专业人才。同时,组织制定了《首席合规官人员能力验证规则》,进一步规范了首席合规官人员培训及能力验证工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研中心一直致力于为企业合规领域的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其主要职责包括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策理论、学术研究、监管辅助、标准研究、从业人员能力提升等。通过加强对首席合规官人员的培训和能力验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研中心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总体来看,国务院国资委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对于中央企业在“合规管理强化年”之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合规管理要求提供了有力的指引。通过设立首席合规官、明确职权设置、强化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合规职责等措施,企业合规管理将更加系统、全面。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研中心为企业合规领域人才培养提供了专业的支持,有望为企业合规管理的提升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