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孙文丽 实习记者 张加仪
6月15日,德州市召开《德州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解读新闻发布会,德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闫荣熙出席发布会,解读《德州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2022年12月,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困儿童,以及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正式提出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概念。2023年3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从省级层面明确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
《认定办法》明确了认定范围:具有德州市户籍,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条件的,经本人申请,按照程序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认定办法》明确了认定条件:患者本人在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之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月标准的2倍,且不超过德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家庭财产符合德州市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相关规定。
《认定办法》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流程。,在申请主体方面,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应当由患者本人作为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在认定程序方面。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认定办法》明确了认定后的相关要求:一被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以做出审核确认决定之日为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认定一次有效,针对自申请之月前12月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由医保部门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待遇。各级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信息共享、主动发现工作机制,为乡镇(街道)开展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提供支持。
下一步,德州将认真贯彻落实《认定办法》,加强部门联动,做好信息共享,强化制度衔接,优化经办服务,切实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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