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

(含两三轮电动车)

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整治城市交通乱象,加强对摩托车(含两三轮电动车)通行管理,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

二、整治重点:

1、摩托车(含两三轮电动车)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违法超员、逾期未检验、非法安装雨伞及驾乘摩托车(含两三轮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摩托车、电动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严禁摩托车(含两三轮电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人行横道、停止线内或路口内等候红绿灯

三、整治区域:

全市范围内国省道、城区道路以及农村道路。

四、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的指挥和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行车,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21日

来源: 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