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山东,济南。一男子出门的时候,发现门口的马路不见了,他本以为是修路,结果没想到,竟然是同村的村民钊某偷了马路,拿去卖钱了!

(素材来源:青蜂侠)

这天,一名男子准备从家门口出门的时候,发现原本在门口完好的水泥马路,地面竟然不翼而飞,剩下的只有一堆泥土和碎石子。

他当时就感觉到懵了,他以为是自己做梦没睡醒,然后把自己拧了一把,发现这不是做梦。

他心想,也没有人告诉我们要修路呀,然后他就赶紧去问了隔壁自己的邻居,邻居也称他们没有接到修路通知,路也是完全不见了。

此时,这名男子才意识到,有可能这个路被人偷走了,于是立马报警,称自己门口的马路被人偷了。

民警接到报警的时候,也是不可思议,以为是报警的这位男子说错了话,但是他们再三确认之后好像发现是水泥公路被人挖走了,他们随即就赶紧展开了调查。

民警先确认了一遍,没有修路的情况,他们也经过多方确认,没有修管道的情况,也没有任何修道路的情况。

于是他们马不停蹄的侦查此事件,最后锁定了他们同村的犯罪嫌疑人钊某,并把他抓获。

被抓后,钊某很快就交代了,因为自己最近没有工作,然后手头也紧张,搞得他非常焦虑,很着急。

后来,他走在路上低头看到看到这个马路是水泥做的,就动起了歪心思,他知道倒卖水泥也能挣一笔不小的钱,正好想到村里的这个路也不是他自己的修建的。

他就觉得,他只要偷偷的去把这些水泥地砸碎,运走去卖钱就可以获利,何乐而不为呢?

正好他认识一个人是做水泥生意的,钊某就想着,自己在半夜偷偷把水泥地全部挖掉,然后再去运送给那个人,这样神不知鬼不觉,也不会有人发现。

就这样,钊某在这天晚上半夜开始行动,趁大家都睡着了,他就一点一点的把大家门口的水泥公路全部挖走,然后连夜搬走了一些。

因为天快亮了,有一些还没有来得及转移的水泥碎块,他就藏在了一边,他觉得不会被别人发现,而且自己马上快要发财了,就沾沾自喜了起来,没想到正好被这位男子早上出门的时候发现。

钊某称,他也不知道自己会犯这么严重的错误,但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一、钊某认为他偷几块水泥马路拿去卖钱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其实他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因为水泥马路属于公共财产,他这样将水泥马路敲碎,私自偷偷拿去卖钱,严重侵犯了公共财产,给大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马路是主管部门出钱修的,是为了方便大家出行。而钊某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将马路敲碎偷走,不仅影响到他人出行,也严重损害了大家的利益,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情节严重的,会处以3年到10年,或者10年以上不等的刑罚。

具体要看钊某损害的马路估价是多少钱,才能决定他是否构成严重的犯罪。

二、钊某自称认识做水泥生意的人,那么收购水泥的这个人,他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这种要看情况而论,如果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这批水泥块,那么当然是不会犯法的。

如果是明知道是偷来的东西,还要进行非法购买的话,那么就涉嫌销赃罪。

《刑法》中有明确规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钊某卖出马路的碎块,有一定程度上会对买家撒谎,或者说他对买家如实禀告,但是买家还是为了高额的风险铤而走险去收这批水泥都是有可能的,具体还要看民警的查案定夺。

最后,民警以盗窃罪将钊某刑拘,正在进一步侦破这些水泥的去处。

钊某也表示十分后悔,他表示这次给了他深刻的教训,自己以后绝对不会再干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了。

您对此事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