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有网友实名举报,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农林水务局,杜某因吸食毒品,被包头市公安局处理两回,第一次拘留15天,第二次强戒两年,杜某老婆也因吸毒被公安局处理一次,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单位没有开除,现在继续在包头市昆区农林水务局上班。

此事在网上流传以后,迅速引起热议,大部分网民对此事第一时间持怀疑态度。

因为毒品在我国,不管是国家意志,还是民众意识,凡是跟毒品沾边的,都是零容忍、毫不留情、不容商量,会从重从严处理。无论是市井小百姓,还是知名公众人物,有过吸毒史的,或被查出正在吸毒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一视同仁,绝无例外。

一般民众吸毒的,如果被周围人知道,基本上就是社会性死亡,一句“他家里有人吸毒”,就会给生活、婚姻、人际关系等,造成不可想象的影响。

而如明星一样的公众人物,直接就是无限期封杀,根本没有复出的可能,就连吸毒前的作品也会被找出来打入冷宫,基本上在国内的影视、宣传等公开活动中,再也没有露脸的机会。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全国从上到下,从政府到民间,对于毒品的态度基本上是坚决抵制,绝不容忍的,是一条谁都不可以触碰的高压线、不可践踏的红线、底线。

但是,林子大了就会什么鸟也有,有些人无脑追星,无底线崇拜,对于一些劣迹明星会要求“给个机会”、“改了就好”。

2020年7月10日,中国警方在线公开发文称:每逢有吸毒明星复出,就有人问,复出和缉毒警有什么关系呢?是的,大家都知道毒贩丧心病狂,怙恶不悛,不可饶恕。而在这条罪恶的利益链上,吸毒者也是一环。特别是一些知名艺人缺乏自律自重,没有负起公众人物应有的责任,那些为吸毒而花出去的钱都变成了毒资买了子弹,打在了缉毒警的身上。

在今年年初,针对明星是否可以复出的讨论,共青团中央也公开表态:每一笔毒资,最终都化为他们身上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疤,对毒品零容忍,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保护缉毒英雄们的性命!

在如此全民对毒品零容忍的社会环境里,包头公职人员吸毒后仍旧可以是干部的新闻,多少有些让人不敢相信。

但这件事,却被证实确有其事。

6月20日,有媒体记者联系了昆区农林水务局,一名工作人员对此做出了回应,称确实有这件事,但强调道杜某不是公务员,是事业编人员,当时纪委处理的结果就是开除党籍,工资降到最低,保留职务工资,现在按一般干部使用。从2020年以后,到现在一直没有复吸的情况,他们也一直在观察,工作态度积极,平时表现也挺优良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我觉得我们就正常使用,但现在已经是单位工资最低的了”,最后对民众提出了看法要求,“希望大家能够平和正确的看待此事”。

但是根据2020年7月1日起实行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组织赌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杜某可不仅仅是初次吸毒,他是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两次的惯犯,第一次拘留15天,第二次是强制戒毒两年,这样的多次吸毒人员,是怎么在戒毒两年后还能堂而皇之继续保留职务,以有吸毒史人员的身份领取国家俸禄,还可以成为一般干部,还可以接着为人民服务的?

虽然已经成为单位最低工资了,那奖金是否照领,福利是否照发?

工作态度积极、平时表现优良,就可以免以撤职与开除吗?

最后,这件事,民众被要求要“平和正确地”看待此事!

是打破对毒品零容忍的做法,要平和正确的看待;还是说对毒资化成子弹,要去平和正确看待;还是说在缉毒民警被毒犯打击报复的时候,去平和正确的看待;还是说对于其他公众人物可以零容忍,在对待杜某时,就可以给个机会的平和正确的看待此事?

什么是平和,什么又是正确?

这个潘多拉魔盒如果打开,是否意味着我们的公职人员同意有过多次吸毒史的人员可以任职,那是否应该在招聘公职的时候不用再把吸毒等不良污点作为硬性要求。公职队伍可以容忍吸毒,那嫖娼呢?卖淫呢?涉及到其它的不良社会现象,有违公共道德,挑战公共底线的事情呢?

是否都可以保留职务与工资,让民众平和正确地看待呢?

作为公职人员,在思想觉悟、个人素养与行为上,应该比群众要求更高。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要求始终秉承纪在法前、纪比法严。

相关单位难道就没有考虑民众如何在情感上接受一个曾吸毒的人员来对自己行使公权力,又怎么来看这个一般干部的历史污点,这样的结果又是否符合对公职人员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纪律治理理念呢?

这件事,事关民众对毒品的接受底线,事关国家对毒品的零容忍态度,是怎么也不可能平和又正确认识的,我们如果可以给吸毒者一个机会,谁又来给因缉毒而牺牲的国家英雄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