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部分区域重启购房入户后,佛山再放救市大招。

6月25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一定时间和资金范围内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

其中,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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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佛山个人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30万,夫妻双方最高为60万。

附近年来佛山公积金调整情况:

2021年3月31日,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最高50万降至30万,夫妻双方从最高的100万下调至60万;

2019年5月1日,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从最高40万提高至50万,夫妻双方从最高的80万提高至100万;

附件原文:

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一定时间和资金范围内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

二、实施内容

(一)可贷额度: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根据缴存年限划分个人最高可贷额度具体如下:

1.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

3.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适用对象和申请条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贷款办法一致。

(三)资金总额度:20亿元。

三、实施起止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XX月XX日起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以银行受理贷款日期为准)或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为止。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X月X日